北縣國小林姓校長在一九九九年和該校詹姓訓導主任爭執,林怒罵詹一句「共產黨」,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作出判決,判決林應賠償詹十五萬新台幣(約三萬五千港元)。 法官指出,雖然林校長辯稱「共產黨」一詞隻是政黨名稱,但「共產黨」在台灣是負麵名詞,隱含清算、鬥爭之意,乃貶損他人之詞。 可見"共產黨"這玩意兒在台灣比"幹你娘"這句話更髒.才會被判罰如此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