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事實為根據陳述事實而已,如果讓你難受,那就很抱歉

來源: 2009-08-08 14:44:1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陳述事實,何須咬牙切齒。

佛教反對神創論,講諸法因緣生,這是基本事實。樓主這點都搞不清胡亂講一氣,把基督教等其它宗教的神創論硬套到佛教頭上,這難道不是極度無知嗎?

這樣極度無知的人講的東西還有什麽可信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