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主真相 強力推薦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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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從歐洲社會嫁接過來的不過是個民主程序與硬體設備,完全缺少實質內容。這樣的“民主實驗”是否可成為華夏文化圈的楷模?是否可以從失敗中求得更新與改進?是否能夠把西方的集體意誌、團隊精神、政治倫理變成我們的習慣?我不敢說,也不想說。唯一能說的是,一條大家較為熟悉、安全、低成本的捷徑是:先實現選賢與能、清廉政治與“民有、民享”;其後當人民真正產生團隊需要與集體倫理時,再推展某種適應國情的民主體製。或許,屆時在賢能治國、國泰民安、自由自在的情況下,即便一個政黨的存在都是多餘和禍患。
點擊(1762) 評論(7) 類別(中國台灣) 發表於2006-12-20 00:40:09 
 

                                                                 從瑞典民主、台灣民主說起                                 
                                                                                                                                                       俞力工
        最近,有兩件事相當引人注目:一是兩位瑞典女部長的急流勇退;一是陳水扁的戀棧不退。先談談瑞典。保守黨政府組閣不足個把月,兩位女部長便相繼辭職,一個為了過去10年積欠1千歐元左右的電視稅;另一位則是許多年前在家裏雇傭保姆而沒有依法申報。盡管瑞典是個富裕發達國家,卻為了如此微小的差錯結束兩個部長的政治生命,這與海峽兩岸動輒上億元的諸多貪腐事件相較,實在是令人感到納悶,不可思議究竟在哪一邊?!
        歐洲聯盟一些主要國家的政治清廉有目共睹。許多人把該現象歸功於民主自由,筆者卻認為不完全符合實際情況。綜觀全球政治清廉榜,單單華夏文化地區,早有新加坡、香港排行於前15名之內,說明政黨政治、民主選舉絕非求得“清廉”的必備條件。較不為人留意的是,該兩地一向實施嚴格的文官選拔與培訓製度。再加上優厚薪俸相佐,使得公職人員既能回避貪腐引誘,又能全力以赴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所謂選賢與能,在此兩地可說是得到充分的發揮,由此讓人聯想到專製的中國古代,隻要是政治清明,也一樣可以打造盛世局麵。香港回歸之後,其文官選拔製度一度受到幹擾,使得社會發展停滯不前,最終也不得不在其固有體製麵前低頭。該事實顯示,清廉政治並非歐洲社會所專美,同時也反映出兩岸當局政治藝術的貧困與無助。按理,既然新、港有此傑出體製與英才,就應當禮賢下士、三顧茅廬、讓賢與能。這次讓香港陳馮富珍女士走出去、擔任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職務,算是一個難能可貴的突破。然而從國家需要出發,更迫切的是引進人才、改良體質。
        歐洲的清廉政治除了上述考核製度之外,還存在著廣泛的學術界、輿論界與政黨間的監督,而其關鍵不在於數年一度的投票,也不在於少數服從多數,而是各社團的人民代表係由基層開始,逐步選拔至國家最高立法、司法、行政機構。一旦其代表涉入貪贓枉法事件,多會感受到由下而上的壓力,因而不得不引咎辭職。與其他社會相較,歐洲最為獨特之處也剛好是廣泛的民眾參與,即無論是住宅區、所屬工會或職業社團,均有頻繁的政治活動與社團生活。這種團體性並非外界強加的結果,而是數千年群眾運動、階級鬥爭、教會活動、同業公會、工會、兵團、政黨所培養出來的集體意識與協作習慣。換言之,由於歐洲人始終處於集體討價還價的狀況,出於切身的需要,必須走出家庭、透過社團來爭取更大的利益。至於不具有這種政治文化背景的地區,基本上除了個人之外就惟有家庭可作屏障。從最近台灣百萬紅衫軍上街遊行示威看來,表麵上聲勢浩大、空前絕後,實際上卻是一個個的個人麵對一個頑固的統治機器,因之“曲終人散”,政府依舊。
        就整個華夏文化圈加以觀察,始終不存在任何可與歐洲相比擬的階級政黨。華夏文化圈大多政黨成員多為追求仕途的知識分子,或為填補上級指派名額而入黨。甚至連工會也都幾無例外地淪為民主擺設,結社花瓶。在此情況下,盡管政府時有更迭、閣員頻頻走馬換將,政黨的最大存在意義多在如何鞏固政權或求得勝選,而不是提出一套係統的施政方針。
        近年來,時有論客把台灣的民主政治當作華夏文化圈應當眾相仿效的楷模,甚至於,即便已明確發現此體製的千瘡百孔,仍然以“民主課程”、“自由典範”來為其鼓與舞。以筆者之見,數百年來全球的民主進程,多先從實現“民有”與“民享”著手,而後才致力於 “民治”機製的建構。先順利求得“民治”、而後顧及“民有”與“民享”的國家則鳳毛麟角。台灣與所有其他小龍、小虎一樣,均係按“先經濟、後民主”軌道邁進。於是乎,展現於我們眼前的有兩種不同結果:一是新加坡式清廉政治基礎上的經濟發展,以及,尚有待促進的民治建構;一是台灣式的與貪腐並行的經濟發展,以及目前所麵對的克服貪腐和完善民主機製的雙重任務。台灣此次紅衫軍運動的最大成就,在於把人民、媒體的監督功能發揮得淋漓盡致。雖然不一定就此步入清廉國家之林,但隻要檢舉貪腐成為民眾習慣,多少會杜絕公職人員 的貪腐衝動。至於民主、民治方麵,則可能由於上文述及的缺少歐洲社會的政治文化背景,而停滯不前。
        按照歐洲的選舉模式,一般選民的投票行為多受政黨、政見、候選人風範所影響。出於團隊精神,黨員多數支持自己的黨;其次才考慮什麽政黨提出的內政、外交政策較符合自己的利益與理想,最後則輪到檢驗候選人的親和力與能力。近年來,民意調查結果逐步發展為政黨見風轉舵的憑據,因此出現各黨派政見趨同的現象。由於黨與黨之間的區別益加模糊,由是一方麵難以預測哪個政黨取得明顯優勢;另一方麵候選人的個人風範反倒攀居重要地位。美國的政治文化雖受歐洲影響,但顯著的區別在於美國的政黨缺少階級屬性;同時兩大政黨的黨員人數在總人口中僅占毫無代表性的極小比率;黨員的“組織生活”基本不存在,有限的聚會也以社交為主要目的。在候選人處處巴結民意、迎合民意的情況下,候選人的“次要個性”(如相貌、儀態、知名度、曝光率)便往往成為贏得選票與否的決定因素。基於此,美國必須動輒調動數十億的活動費用,提高候選人的知名度與曝光率。長此以往,其內政、外交政策必然受到金錢力量的左右。台灣的文化、社會背景離歐洲更遠。政黨純粹是個為競選而發動的助選機器。囿於台灣的特殊政治環境,每逢選舉,所有政見、政綱濃縮為一個“分與合”問題(即一般所謂的統、獨問題);所有的公共場所也蛻變為候選人獻技的卡拉OK。選期之間唯一的變化是,時而“個人魅力”成為首要參考因素;時而“分與合”提升為主要坐標。至於民間疾苦、失業、醫療、退休金、教育、勞工保障、婦女權益、育幼、殘障、環保等等,一向都是臨時性搭配道具。換言之,台灣從歐洲社會嫁接過來的不過是個民主程序與硬體設備,完全缺少實質內容。這樣的“民主實驗”是否可成為華夏文化圈的楷模?是否可以從失敗中求得更新與改進?是否能夠把西方的集體意誌、團隊精神、政治倫理變成我們的習慣?我不敢說,也不想說。唯一能說的是,一條大家較為熟悉、安全、低成本的捷徑是:先實現選賢與能、清廉政治與“民有、民享”;其後當人民真正產生團隊需要與集體倫理時,再推展某種適應國情的民主體製。或許,屆時在賢能治國、國泰民安、自由自在的情況下,即便一個政黨的存在都是多餘和禍患。200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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