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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09-01-14 09:53:0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以我的了解,應該有一個月通知的,如果協商,有時可以短些,這要看公司的決定。如果突然離開,公司有權利扣留工資來補償因員工突然離職所造成的損失。反過來想,如果公司突然提出讓你父親馬上離開,你也不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