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網友在微信諷習近平百分之百通過

來源: 2026-04-16 17:19:3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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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行憲,中國首次舉行直接選舉全記錄

 

 

 

 

1948年,中國首次舉行直接選舉

 

 

 

1948年的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為中國有史以來首次舉行的實質性國會議員(亦稱代議士)選舉。當時政權仍及於全中國絕大部分領土的中華民國政府在中國以直接選舉方式,選出了760名立法委員。以當時中華民國名義上控製的中國4億7000萬人口來計算,平均60萬人選出一名實為中國國會議員的立法委員。該次國會選舉的舉行,在表征上,也讓中國成為全世界最大的民主國家。實際上,1948年中國立法委員選舉不但是該國有史以來的首度全國性民意代表的民主選舉,後來也因種種因素,成為迄今曆史上唯一一次,中國全國性的民代普選。(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立法機關,與國民大會共同相當於其他民主國家中的國會。)

 

 

 

舉行時間

 

1947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三千多名製憲代表(即國民大會代表)所訂定中華民國憲法開始施行,依照憲法,立法院立法委員必須由人民以直接選舉方式選出,因此,中華民國於隔年的1948年舉行了中華民國第一屆立法委員選舉。由於幅員廣闊,該選舉各省並不完全相同,約略是在1948年的1月21日-1月23日期間舉行。

 

 

 

選舉方式

 

在當選名額方麵,1948年立法委員采區域,職業,以及自治民族三種方式。其中區域立委占絕大部份。其中,各省與直轄市選出者,該地區人口在三百萬以下者選出五人,其人口超過三百萬者,每滿一百萬人增選一人,比較特殊的是,當選人有其婦女保障名額設計,除此,稱為自治民族區的蒙古與西藏也共選出6位。另外還有工業團體,教育團體,勞工團體,華僑團體,也都是由具有相關資格的選民直接選出其立法委員。經核算後,當時公民數為3億7000萬的中國,共預計要在此選舉中,共選出773名立法委員。

 

 

 

波折

 

此次選舉因為中國共產黨的拒絕參與,而僅有中國國民黨、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國青年黨及無所屬特定黨籍或小黨參與。在選舉方式方麵,經過公民登記的年滿廿歲的中國公民均可以以單選、無記名、秘密的方式參與投票。其中除了少數的職業團體人士與自治民族之外,全國皆於設籍住所附近的選務所參加,以各省平均三成的公民登錄率來換算,該選舉據估計至少有1億5000萬人參與。另外,因為有兩處直轄市於中國共產黨實際統治下,無法進行投票。因此名額原定773名的立法委員,最後選出了760名。

 

 

 

後續

 

1948年1月選出的第一屆立法委員於5月齊聚南京,共有643名,未報到者包含部分轉任官職,僑選與職業團體。5月8日立法委員集會於南京國民大會堂,並選出孫科與陳立夫為正、副院長,至5月18日立法院第1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正式開議。其時,並分設21個常設委員會開始運作。1949年國共內戰失利的中華民國政府遷徙台灣,760名立法委員當中,僅有380餘名隨之前往台灣。該380餘名立法委員的任期,原應於1951年 5月屆滿,但是國民黨政府為了政權合法性,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1號解釋,讓其380餘名立委繼續行使職權。直到1991年年底才結束任期,期間長達43年。

 

 

 

中華民國第一屆立法委員選舉,和稍前舉行的1947年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為中華民國建國以來首次舉行的實質性國會議員直接選舉。當時政權仍及於全中國絕大部分領土的中華民國政府,以直接選舉方式選出了760名立法委員。以當時中華民國全國的4.61億人口來計算,平均60萬人選出一名實為國會議員的立法委員。該次選舉和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的舉行,在表征上,也讓當時的中國成為全世界最大的民主國家。

 

 

 

背景

 

 

1947年4月18日國民政府改組之日,上海大公報公布國民政府消息,為行憲之目的,自即日起不再於公開場合懸掛國民黨黨旗。僅懸掛國旗與孫中山國父畫像。

 

1928年,國民政府完成北伐,達成全中國名義上的統一後,即公布施行《訓政綱領》,並成立立法院。但其時的立法委員並未直接選舉,而是由國民政府指派,任期兩年。名額則由初期的49名增加到抗日戰爭前的194名。而1934年遴選出來的194名立法委員任期則因二戰原因,延至二戰後的1947年。

 

1947年1月1日,《中華民國憲法》公布,同年12月25日開始施行。1947年4月,依據政治協商會議決議,國民政府改組容納各政黨(青年黨,民社黨)參加。1948年初,依據憲法第64條,舉辦行憲後第一屆立法委員選舉。因為幅員廣闊,各省選舉日期並不完全相同,其起迄日期為1月21日至1月23日。

 

因1947年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發生的紛擾(即黨內人員不經政黨推薦,自行征集選民聯署推薦參選),國民黨中央加強了對黨內代表提名的審查,國民政府規定:

 

國民政府就立法委員候選人提名辦法之規定

 

1. 各級選舉所委員,各政黨均有人員參加,關於簽署提名立委候選人有無黨籍,應由各級選所抄錄名單,先送各黨各省級黨務機關審查,取具正式公文附卷。

 

2. 如確係政黨黨員,未經政黨提名而自由參選時,應受政黨提名補充規定之限製,不予公告。

 

3. 如受政黨提名補充規定限製之立委簽署候選人,雖經公告,亦應予以撤銷。

 

經此規定,僅無黨派人士才可以三千選民聯署提名的方式推薦候選人,政黨代表必須遵守各個政黨之紀律,由該政黨提名候選人。

 

 

 

選務

 

Image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六十四條,立法委員依下述規定選出:

 

1. 各省、各直轄市選出者,其人口在三百萬以下者五人,其人口超過三百萬者,每滿一百萬人增選一人

 

2. 蒙古各盟旗選出者

 

3. 西藏選出者

 

4. 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者

 

5. 僑居國外之國民選出者

 

6. 職業團體選出者

 

其中婦女在各省、各直轄市選區,有保障名額之設計。經核算後,當時公民數為4.61億人口的中國,在此選舉中應選出773名立法委員。其名額分配如下:

 

1. 各省、各直轄市選出者:622名

 

2. 蒙古各盟旗選出者:22名

 

3. 西藏選出者:15名

 

4. 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者:6名

 

5. 僑居國外之國民選出者:19名

 

6. 職業團體選出者:89名

 

 

 

候選人之產生: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二條規定,有被選舉權而欲為候選人時,經三千名以上選舉人之簽署,或由政黨提名,得登記為候選人,公開競選。非登記者,不得當選。僑民及職業團體由規定數目之若幹選民簽署提名方可參選。由於當時憲政伊始,反對黨勢力過小,絕大部分候選人實際由國民黨提名產生。

 

 

 

民國政府中民選產生之公職人員名稱 機構性質 憲法規定 增修條文規定總統 國家元首 由國民大會間接選舉 自由地區人民直接選舉國大代表 政權機關 全體國民直接選舉 凍結國民大會改由自由地區人民直接行使政權立法委員 立法機關 全體國民直接選舉 自由地區人民直接選舉監察委員 監察機關 省議會間接選舉 總統任命,立法院同意

 

 

 

選舉過程

 

作為行憲交接程序,在民選政府成立前,依照《訓政結束程序法》由國民政府組織第一屆國會選舉。按照《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條例》,1947年6月25日,國民政府在中央設立選舉總事務所,各地設立省市縣選舉事務所。1948年1月21日至1月23日,全國47省、市及蒙古18盟旗、西藏區和國內各職業、婦女團體各地,以及海外僑胞聚居區,約有近2億選民,投票選舉了立法委員。由於國共內戰,在共產黨控製的解放區內無法進行民選,國民政府通過了補充條例,規定由臨近地區人民選舉綏靖區內代表。此次選舉因為中國共產黨拒絕參與,而僅有中國國民黨、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國青年黨及無所屬特定黨籍或小黨參與。在選舉方式方麵,經過公民登記的年滿廿歲的中國公民均可以“單選、無記名、秘密”的方式參與投票。其中除了少數的職業團體人士與自治民族之外,全國皆於設籍住所附近的選務所參加,以各省平均三成的公民登錄率來換算,該選舉據估計至少有1億5000萬人參與。盡管參選率較低,此屆國大代表和立法委員選舉仍是迄今為止大中華地區唯一的一次直接民選。另外,西藏地區少選出1名,海外僑民少選出11名,職業團體少選出1名,因此名額原定773名的立法委員,最後選出了760名。

 

時任美國駐華大使的司徒雷登目睹國大代表選舉和立法委員選舉說:“以美國人眼光看中國大選,難免有不能盡如人意之處。但此事之教育價值,實無法估計。中國經此一開端,即正式步入民主大道,對於國家之民主建設,必當發生至佳之影響。”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蔣中正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十月十日

 

 

今天是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國慶紀念日,中華民國憲法已於本年元旦公布,國民大會代表和立、監兩院委員的選舉,將於本年年內完成,而憲法即將全部實施。我們在此訓政結束,憲政發軔的時期,來紀念中華民國的生辰,更感覺其意義的重大了。

 

在過去一年間,國民政府召開了國民大會,頒布了憲法,集合各黨派、無黨派領袖人士參加政府,共負建國的責任。在今後一年間,更將迎接憲政政府的誕生,完成建國大綱的程序,以實現還政於民的夙願。我們際此政治演進的關頭。必須憬悟民國成立以來曆史的教訓,在這三十六年間,全國仁人、誌士、愛國民眾,相率集中於三民主義旗幟之下,為完成建國實行民主而奮鬥;但在事實上,先有袁世凱玩弄約法而毀棄約法,繼而封建軍閥托名自治,割據自雄;最後則共黨匪徒假借民主,而破壞民主。一部民國憲政史,乃是建國護法與叛國毀法兩個力量艱苦鬥爭的紀錄。到了今日,民主憲政接近了最後成功,而共匪顛覆國本,毀法亂紀的陰謀暴行,也達到了最凶狠最殘忍的階段。我們不能聽任民主憲政功敗垂成,我們必須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幸福,更須鞏固領土主權,以完整的國家付托於即將成立的憲政政府,才算是盡了革命建國的責任。自從國軍克複延安以後,共黨匪徒已完全暴露其流寇的本來麵目,他一方麵調集冀晉邊區的部隊分途流竄,一方麵訂定地下工作綱領,指揮他潛伏各地的匪黨與外圍份子,企圖在國軍後方煽動各種風潮,開辟其所謂“第二戰場”。但是他主要目標,仍在固守膠東,以維持關內外匪軍的交通線,所以他渡黃河南下的流寇,最初目的在於分散國軍的力量,以策應他東北的攻擊,解救他膠東的危急;到了國軍掃蕩膠東,收複煙台,共匪既定的戰略是全盤失敗了,關內外匪軍的聯絡是完全切斷了,於是他在關外發動其所謂“第六次攻勢”,企圖徹底破壞我東北領土主權;他在關內則是企圖在桐柏山區與大別山區建立其苟延殘喘的根據地,更妄冀威脅我長江中部的安全,並阻撓鄰近各區的普選。我在此必須指出,共匪在東北的蠢動,無論如何猛烈,終必循?第五次攻勢的先例,遭受徹底的懲創。至於關內匪軍已陷於孤立的境地,國軍對流亡於黃河以南的股匪,必能嚴密追剿,予以包圍和消滅,絕不使其陰謀得逞。然而我們必須警覺在膠東共匪失敗之後,這一個短期間內,隻要各地國軍和各級政府有一點疏忽的處所,他們必乘機蠢動,在鄉村則隨時可有暴動,在城市則隨處可有風潮;這一類倒行逆施的舉動,其目的就在於破壞社會的安定,惟有民眾與政府通力合作,持之以定力,貫之以信心,不搖不奪,擊破奸謀;在政治、經濟、文化與社會各方麵作密切配合的努力,才能消滅這個背叛國家、破壞憲法、擾害民生的匪徒,完成戡亂建國的使命。

 

 

 

當選名單

 

第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

 

第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於1948年1月21日至23日選出,應選773席實選760席,實際報到643席。原定任期至1951年5月,由於兩岸情勢關係,隨國民政府遷台者一直沒有進行改選,許多委員一直當到過世,未過世者則一直擔任至1991年底方才全麵退休。

 

 

 

名單

 

包括直接選舉當選名單及遞補選區 名額 國民黨 其他 遞補名單

 

 

 

江蘇省 38

 

林 棟、周厚鈞、陳光甫、周紹成、於錫來、許聞天、張道行、薛明劍、宗伯宣、張九如、王艮仲、吳紹澍、嚴欣淇、仲肇湘、狄 膺、李雲良、葛克信、儲家昌、封中平、謝承炳、韓 同、周傑人、朱 華、陳康和、陳海澄、相菊潭、汪寶瑄、牛踐初、徐 銓、龐壽峰、曹寅甫、劉雲昭、王子蘭、苗啟平、邵鏡人、王德箴、張維楨、莊 靜、陳桂清、陳 洪、李煥之、徐漢豪、彭利人、喬一凡、朱延豐、趙淑嘉

 

 

 

浙江省 23

 

陳立夫、羅霞天、葛敬恩、楊 雲、劉湘女、金嗚盛、陳 成、周兆棠、毛翼虎、嶽樹猶、李祖謙、蕭 錚、許紹棣、陳蒼正、倪文亞、洪瑞釗、鄭文禮、樓桐孫、薑卿雲、陳正修、胡維藩、劉譜人、錢 英、沈友梅、林樹藝、薑紹謨、劉子鵬(青)

 

 

 

安徽省 25

 

劉 真、陳紫楓、張慶楨、陸福廷、李膺生、程元斟、黃夢飛、劉啟瑞、端木傑、範苑聲、汪新民、佘淩雲、朱子帆、徐君佩、汪少倫、王培仁、範春陽、邵 華、李蔭五、王丹岑、徐中嶽、馬景常、夏馥棠、丁澄芳、仝道雲、魏壽永、夏濤聲、朱世龍、汪秀瑞

 

 

 

江西省 22

 

詹純鑒、程天放、梅汝璈、王澤民、黃 強、張一清、陳際唐、文 群、甘家馨、彭醇士、劉 實、彭鎮寰、幸華鉄、何人豪、王又庸、謝建華、周雍能、塗公遂、羅運炎、薑伯彰、程 琇、程孝福 曾華英

 

 

 

湖北省 28

 

劉先雲、鄧翔宇、錢雲階、金紹先、徐源泉、夏鬥寅、劉文島、孔 庚、胡秋原、黃建中、晏勳甫、王孟鄰、楊玉清、湯汝梅、餘 拯、陶堯階、錢納水、秦祖培、楊一如、王開化、習文德、崔學禮、羅貢華、饒鳳璜、張文和、田 鵬、葉葉琴、周 敏、萬 燦、艾 時、陶希聖、鍾樸生、胡 淳

 

 

 

湖南省 33

 

宋宜山、柳克述、朱如鬆、韓中石、餘文傑、魯蕩平、湯如炎、白 瑜、戴修駿、賀醒漢、楊幼炯、毛 飛、王力航、梁 棟、李毓堯、鄧公玄、廖維藩、鄧飛黃、周 斕、駱啟蓮、蔣肇周、蕭讚育、莫萱元、傅樹蒼、周天賢、蕭逄蔚、伍家宥、許孝炎、邱昌渭、諶小岑、譚愓吾、唐國楨、黃振華、趙家焯、蕭文鐸、朱有為、蔣 固

 

 

 

四川省 53

 

李天民、李琢仁、黃 鼇、趙惠謨、梅恕曾、尹靜夫、魏廷鶴、黃應幹、唐昭明、李公權、曾擴情、林雲根、沈重宇、但懋辛、黃肅芳、徐中齊、餘富庠、劉航琛、解維哲、夏仲寔、李永懋、施槐青、顧鶴皋、彭勳武、楊公達、劉明揚、高新亞、王兆榮、謝星曲、馮家邦、馮均璉、石體元、曾寶森、皮德中、任和平、李亞東、李朝信、吳 幹、費有浚、趙巨旭、劉士篤、杜均衡、朱啟明、王子野、李顯威、謝百城、彭善承、蹇幼樵、黃稚荃、趙懋華、鄧季惺、王純碧、皮以書、杜履謙、劉文質、許大川、喻孝權

 

 

 

西康省 5

 

劉潤之、胡恭先、楊仲華、譚其蓁、伍 璘

 

 

 

河北省 31

 

張寶樹、吳延環、李培基、張清源、李東園、張興周、王南複、於紀夢、崔敬伯、張之江、王鴻韶、李 荷、侯紹文、盧鬱文、張翰書、秦榮甲、王啟江、張希之、吉佑民、張光濤、馬煥文、陳紀瀅、王秉鈞、韓振聲、王耀漳、段永慶、崔書琴、曲直生、馬潤民、王冬珍、崔璞珍、王述先、王化民

 

 

 

山東省 40

 

宋憲亭、趙公魯、孟雲橋、盧逮曾、史亦江、劉效義、趙華叔、李鬱廷、張匯文、閻實甫、劉階平、範予遂、蔡自聲、王仲裕、畢圃仙、劉振東、葛 覃、初香山、林鳴九、劉誌平、牟尚齋、韓方正、潘維芳、杜光塤、張靜愚、傅斯年、陳名豫、李漢鳴、於心澄、孔令燦、龔舜衡、李文齋、臧元駿、李漢三、張裏元、宋梅村、王雋英、楊寶琳、呂雲章、陳久敬、賈和甫、延國符、崔唯吾、熊夢賓、田誼民

 

 

 

山西省 16

 

王竹鹹、楊思誠、武和軒、孫慧西、武誓彭、趙仲容、劉 傑、張子揚、鄧勵豪、張誌智、席尚謙、鄧鴻業、喬鵬書、嚴廷颺、解子清、劉慕真、馬木齋、馬濟霖、朱 點、傅晉媛

 

 

 

河南省 36

 

胡長怡、鄭震宇、段劍岷、周樹聲、史宗周、張金鑒、楊一峰、杜希夷、王三祝、趙振洲、王升庭、宋垣忠、朱紀章、張雨生、蕭 灑、劉景健、田鎮南、簡貫三、李雅仙、鄭若穀、劉 暨、易伯堅、周 南、姚廷芳、李 定、楊保東、羅夢冊、王汝泮、郭安宇、馬乘風、王廣慶、劉錫五、張純明、張廣仁、傅 岩、胡曼奇、李宏基、張鴻烈、張其彭、丁漢三

 

 

 

陝西省 13

 

周伯敏、郭景唐、潘廉方、鄭自毅、陳顧遠、張廷讚、劉楚材、於振瀛、劉次楓、黃 統、冉寅穀、營爾斌、吳雲芳、張廷鏞、魏惜言、楊迺儒、楊覺天

 

 

 

甘肅省 8

 

王董正、蘇振甲、段 焯、朱貫三、李世軍、楊集瀛、劉友琛、魏佩蘭

 

 

 

青海省 5

 

趙 佩、高文遠、冶存禮、謝剛傑、醜輝瑛、韓樹淼

 

 

 

福建省 14

 

劉 通、林炳康、郭公木、何 遂、謝澄宇、李 鈺、黃哲真、連 謀、吳春晴、葉道淵、賴 璉、張 貞、丘漢平、劉我英、林可璣

 

 

 

台灣省 8

 

劉明朝、羅萬伡、黃國書、蔡焙火、郭天乙、謝 娥、林 慎、鄭品聰 何景寮

 

廣東省 33

 

吳鐵城、鄭彥棻、黃元彬、高廷梓、王光海、張超良、黃麟書、任國榮、陳茹玄、潘衍興、陳紹賢、方少雲、林作民、楊德昭、馬耐園、鄭漢川、劉 平、何春帆、鄧青陽、陳 衡、司徙德、梁寒操、鄧澂濤、鄧世增、陸宗騏、譚惠泉、黃玉明、鄭 豐、韓漢藩、王 俊、陳逸雲、李曼瑰、黃佩蘭、李雨田、伍藻池、劉崇齡、陳祖貽、陳 素、沈之敬、盧崇善、梁朝威、張希哲、何 適、陳翰華

 

廣西省 16

 

張嶽靈、韋永成、張任民、李任仁、翟念劬、黃紹竑、陳錫珖、林 虎、陳克文、程思遠、蘇希洵、雷 殷、黃啟漢、曾 彥、樓亦文、蘇汝洤(無)、廖競存、滿擊雲、馬曉軍、陳壽民

 

 

 

雲南省 14

 

安恩溥、裴存藩、楊天理、段克武、竇子進、楊適生、楊家麟、陶 鎔、孫秉權、李培天、李希泌、馬崇六、蔣公亮、羅 衡、廖行超、趙 澍、沈 沅

 

 

 

貴州省 12

 

穀正鼎、宋述樵、吳道安、商文立、李仲公、劉健群、張道藩、吳劍平、黃宇人、尹述賢、李居平、陳明仙

 

 

 

遼寧省 13

 

劉聖斌、羅大愚、石九齡、王化一、孟廣厚、齊世英、王德溥、莫寒竹、費希平、董正之、李繼武、劉鬱中、周慕文

 

 

 

安東省 5

 

劉不同、關大成、劉博昆、包一民、董 微(青)

 

 

 

遼北省 5

 

劉讚周、洪 聲、梁肅戎、高語和、富靜岩

 

 

 

吉林省 9

 

李錫恩、張潛華、閻孟華、霍戰一、韓玉符、程 烈、藍文征、田雨時、李薌蘅

 

鬆江省 6

 

劉兆勳、齊 廉、李 峰、董其政、王寒生、倪玉潔、趙祖貽

 

 

 

合江省 5

 

師連舫、李田林、劉明侯、郎冰俠、解文超

 

 

 

黑龍江省 5

 

樊德潤、杜荀若、王漢倬、郭德權、紀清漪

 

 

 

嫩江省 5

 

吳越潮、楊致煥、劉全忠、王兆民、黃節文

 

 

 

興安省 5

 

趙憲文、盧宗濂、房殿華、王孝華、李毓華

 

 

 

熱河省 8

 

王維新、趙自齊、成蓬一、張大田、趙炳琪、李鬱才、李慧民、王者賓、劉仲平

 

 

 

察哈爾省 5

 

童冠賢、張季春、賈維矩、呂 複、李秀芬

 

 

 

綏遠省 5

 

趙允義、祁誌厚、辛崇業、劉 漢、莫淡雲

 

 

 

寧夏省 5

 

馬書城、白建民、程福剛、張明經、強 斌

 

 

 

新疆省 5

 

廣 祿、華聲慕、阿合買提孜牙依、倪華德、愛美娜

 

 

 

南京市 5

 

胡鈍俞、黃 通、劉百閔、秦 傑、劉蘅靜

 

 

 

上海市 7

 

王新衡、鄭毓秀、朱文德、顏惠慶、方誌超、馬樹禮、王劍鍔、曹 俊、謝仁釗、錢劍秋

 

北平市 5

 

吳鑄人、李 蒸、成舍我、唐嗣堯、王靄芬、劉秋芳

 

 

 

天津市 5

 

王任遠、郭紫峻、溫士源、李曜林、夏景如

 

 

 

青島市 5

 

薑黎川、李宗理、胡道遠、崔紉秋、戰慶輝(無)、 張曉古、吳竹銘

 

 

 

重慶市 5

 

陳介生、龍文治、胡子昂、王履冰、包華國

 

 

 

大連市 5

 

穆 超、王洽民、汪漁洋、侯庭督、邢淑孍

 

 

 

哈爾濱市 5

 

孫桂籍、何正卓、譚學融、徐百川、於汝洲

 

 

 

廣州市 5

 

孫 科、鍾天心、伍智梅、許崇清、吳尚鷹、黃仲榆、鄒誌奮、袁良驊、伍根華

 

 

 

漢口市 5

 

郎維漢、熊東皋、李薦廷、費 俠、蕭覺天、黃煥如

 

 

 

沈陽市 5

 

劉廣瑛、王常裕、胡賡年、金紹賢、項潤昆

 

 

 

西安市 5

 

趙和亭、楊大幹、王普涵、李芝亭、陳建晨、馮大轟、趙文藝

 

 

 

蒙古 22

 

德古來、白蓮貞、許占魁、金養浩、白大誠、李永新、薛興儒、吳雲鵬、楊俊生、吉利占泰、席振鐸、巴圖畢力格、汪鵬程、榮 照、杭嘉驤、達密林旺楚克、達 瓦、齊木公旺劄勒拉卜坦、阿福壽、胡海濱、喬嘉甫、烏靜彬、李 清

 

 

 

西藏地方 8

 

土丹桑布、絳巴阿汪、丹增當卻、計晉美、蔡仁團柱、圖丹尼麻、洛桑堅讚、納旺金巴

 

藏族 5

 

華寶藏、土觀呼圖克圖、劉家駒、麻傾翁、楊生華

 

 

 

邊疆民族 6

 

安則法、羅 英、嶺光電、索趙士雅、黃雲煥、石宏規

 

 

 

僑民 8

 

潘朝英、陳汝舟、李炳瑞、李繼淵、劉誌軒、劉如心、馮正忠、王健海 劉伯驥、周庭和

 

 

 

職業團體 89

 

邱有珍、李慶麟、吳望伋、喬啟明、牛進祿、白如初、趙連芳、楊不平、林競忠、馬潤庠、漆中權、胡德淵、張守約、淩子惟、張鴻學、賈成章、史敏濟、孫繼緒、許蟠雲、薑佐周、謝哲聲、王宜聲、陸京士、孫翔風、安輔廷、雷鳴龍、張劍百、沈家傑、黃 俊、陳鐵夫、阿不都拉土滿、 王大任、郭中興、孫履平、彭爾康、袁其炯、王長慧、淩英貞、張平江、朱惠清、駱清華、徐宏玉、姬奠川、陳芸田、許紹勤、何佐治、潘昌猷、王漢生、傅汝霖、楊管北、劉丕基、李燭塵、滕昆田、鄭家俊、王世憲、繆嘉銘、柴春霖、束雲章、石 堅、周鴻經、歐元懷、胡庶華、程其保、程毅誌、葉溯中、傅統先、郭登敖、夏開權、雷沛鴻、龔自知、郝耀東、趙石溪、王孝英、拉希達、黃少穀、程滄波、陳訓悆、陳博生、胡健中、端木愷、江一平、方冀達、鄒樹文、曾養甫、奚玉書、覃 勤、施今墨、俞鬆筠、楊崇瑞、冷彭(青)、楊粹、李樹滋、孫金柱、田亞丹、何蓋民、潘士浩、馬俊德、張 雲、薩孟武、黃龍先、任培道、劉樹仁、王學超、宋漱石、劉蓬瀛、王夢雲

 

 

 

注記說明:(青)-青年黨;(無)-無黨籍

 

 

 

1947年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和立法委員選舉圖片

 

因兩次選舉幾乎同時舉行,照片難以分辨出兩次選舉之歸屬,故統一放置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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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月,投票站前的童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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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月,投票站前,講解選舉投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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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月,參加投票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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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月,參加投票的上海交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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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國軍戰士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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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踴躍投票時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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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市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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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中正以普通國民身份投票,票選陳裕光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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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時國父像左側的國民黨旗已被撤下換上了國旗,標誌著訓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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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婦女也獲得了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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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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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票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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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獲得選舉權的婦女。(選舉製憲國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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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長於右任(近代書法界的草聖)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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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部秘書長吳鐵城與南京市民一起排隊投票

 

 

 

製憲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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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憲國民大會是中國為了完成製定《中華民國憲法》而召開的會議,會議舉行時間地點為 1946年的南京國民大會堂。該會議代表由民選和遴選方式產生,其主要參與政黨為中國國民黨,青年黨和民社黨。因中國共產黨和民盟(除民社黨外)拒絕參加製憲國大,並拒絕承認其製定的中華民國憲法,使得這次大會的地位和對這次大會的評價在後來的政治格局下爭議較大。

 

代表選舉

 

1947年國民大會代表選舉依照《憲法實施之準備程序》,憲法公布後,國民政府應依照憲法之規定,於三個月內製定並公布關於國民大會之組織,國民大會代表之選舉、罷免之法律。又規定,依照本憲法產生之國民大會代表、首屆立法委員與監察委員之選舉,應於各有關選舉法公布後六個月內完成之。

 

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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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4月,南京,全國國大代表們往台前投票箱投選票。

 

    1947年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為中華民國建國以來首次舉行的國會議員直接選舉,各省分別於1947年11月21日至23日舉行。該次選舉原定與第一屆立法委員直接選舉同時在10月進行,但國共內戰致使鐵路破壞,交通不便,使得選舉推遲,最終國民大會代表普選略微提前於立法委員普選而在11月首先舉行。本次直選和立法委員直選使得中國第一次出現了 4.61億人民直接授權產生的代議機構,從而使得中國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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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新街口國民大會代表報到處統計表由於國共內戰等因素,此次國大代表與立法委員選舉也是迄今為止唯一的一次遍及於海峽兩岸整個中國的國會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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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4月,南京,大會上外國觀察團使節,上排中間為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先生。

 

    迄11月23日,各地大選順利完成,經過情形良好,得到國內外的普遍讚譽。時上海,南京,重慶,天津,西安,沈陽等各大城市媒體集中報道了此次選舉的全過程,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也親自觀看了選舉過程,並評價說:“以美國人眼光看中國大選,難免有不能盡如人意之處。但此事之教育價值,實無法估計。中國經此一開端,即正式步入民主大道,對於國家之民主建設,必當發生至佳之影響。

 

大會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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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政府於1947年頒布了《中華民國憲法》,但在抗日戰爭剛結束的同時,中國共產黨軍隊的勢力逐漸擴大。於是蔣介石在7月4日向南京國民政府第六次“國務會議”提交了“厲行全國總動員,以戡共,匪叛亂”的動員令,並於次日公布,從此全國進入了“動員戡亂時期”。

 

    1948年4月,召開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為擴大總統權力,許多國大代表提議要修改剛剛生效不到4個月的《憲法》。但修改《憲法》又怕失掉民心,磋商的結果認為最好的辦法莫過於“為於暫不變《憲法》的範圍內,予政府以臨時應變之權力”。於是張群、王世傑等721名國大代表聯名提出了製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一案。於宣告動員戡亂期間,就國家實施緊急權之程序給予特別之規定,使之不受《憲法》本文規定之限製。4月18日,大會正式通過該案,並於5月10日實行,並規定有效期為兩年半。

 

選舉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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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選舉會公開唱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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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候選人得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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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副總統候選人得票數

 

    計票板194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為中華民國政府舉行的首次全國性的總統選舉,選舉方式為具有民意基礎的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以下簡稱國大代表)參與投票的間接選舉。該選舉於 1948年4月20日投票,選舉地點則是在南京市國民大會堂。副總統選舉雖同時進行,不過與總統選舉分開計票,且並無與總統一起搭檔的選舉製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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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總統、副總統

 

    該選舉采差額選舉,且是首輪得票必需超過半數以上才能當選的絕對多數選舉。在總統選舉方麵,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蔣中正以2430票的懸殊比數擊敗獲得269票的同黨對手居正,以將近八成的高得票率當選行憲後的首任中華民國總統。不過,蔣中正雖如預期的順利當選,但是蔣所囑意的副總統候選人孫科並未獲得當選。在經過四輪投票後,孫科以1295票比1438票敗給了桂係軍人所擁護的李宗仁。不久,選舉中當選總統的蔣介石於同年5月20日在南京總統府宣誓就職,不過蔣中正任期未滿一年則因國共內戰因素被迫放棄職位而下野。

 

    因為國共內戰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等因素,該次選舉不但是中華民國目前於全中國唯一一次舉行的總統大選,也是全中國目前唯一一次的多候選人總統民主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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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建政府: 中華民國政府

 

    1948年5月,立法院集會,選舉孫科為立法院院長;監察院集會,選舉於右任為監察院院長。中華民國新總統蔣中正召集行政院,任命翁文灝為院長。中華民國政府正式組建,國民政府走入曆史。

 

    與此同時,國民參政會結束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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