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我還在國內的時候在居委會兼職,當時我們小區的一戶人家的女兒(14歲有點智障)大白天被拐走了,她家為了找這女兒一直懸賞找人。幾年後被人告知在蘇北某地,等她家人去了以後發現女兒病重,在那裏已經生了孩子,那家人直接告訴她家裏人是買來的,要帶走病重的她,必須付了錢才能帶走,村幹部還為了買家說話,她家人為了救女兒付了錢才帶回來,當地人無懼拐賣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