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把病毒檢測報告的照片發給大學同學”, 無論哪個國家醫生的基本準則都不遵守了。 怪不得有殺醫生的。 在歐美, 你把病例不經允許傳一下試試
隱去病人姓名等私人信息,完全合法,無可指責.
2: 根據傳染病規則, 她應該填卡, 上報 或網上報告, 她沒有。
不是她經手經手的病例,她沒有義務,也沒有可能.
3: 醫生到處傳, 造成社
傳, 比不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