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早就該有“對等原則” ,例如美國允許某國的大使在本國報刊發文,而某國卻不許美國的大使在他的報紙發文。
來源:
看戲人
於
2019-09-21 11: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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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從小學“男女平等”留下後遺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