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早就該有“對等原則” ,例如美國允許某國的大使在本國報刊發文,而某國卻不許美國的大使在他的報紙發文。

來源: 2019-09-21 11:19:2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沒辦法,從小學“男女平等”留下後遺症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