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你們的概念嗎?凡是觀點和你們不同的都是“暴徒”-,不想也不需要代表如何人,沒官位也沒利益要保,隻說自己的觀點,
來源:
看戲人
於
2019-09-14 11: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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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人定罪是法官的事。沒有興趣人雲亦雲。“莫須有”見多了從幾十年的“鬥天鬥地鬥人”運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