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人手指頭,扔燃燒瓶,阻礙交通,泄露隱私,霸淩兒童。。。有法律程序不遵守,這樣鬥爭?
來源:
wtd999
於
2019-08-13 0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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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鬥爭以前被港督暴力鎮壓過兩次,每次都是開槍打死幾十,傷幾百,抓幾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