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1,要把香港逃犯送回台灣,法理上可以處理,不需要簽訂引渡協議

2,你一定要引渡協議,讓台灣和香港簽能不能滿足你?

你為什麽非要讓香港和大陸簽引渡協議,你不知道以黨媽媽的一貫德性,會造成黨媽媽“合法"到香港肆意抓想要的人?

說你不效忠黨媽媽都說不過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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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補補腦--什麽叫關聯謬誤。。。 -SwiperTheFox- 給 SwiperTheFox 發送悄悄話 SwiperTheFox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7/2019 postreply 14: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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