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人在多年以後能坦然麵對曾經深愛過的人? 你們彼此喜歡過對方。又有很多特定原因使你和他還會有機會從逢,時間並不長,或者2年以後。那時候女人已經成為他好朋友的妻子,有了孩子。她的丈夫並不知道之前發生的一切。 當他們再次從逢的時候,這樣的場麵是不是太戲劇話?該怎麽去麵對?這個女人是不是應該回避那次從逢? 請大家給點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