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書童好! 是啊, 想喝酒, 這次真的去了加州, 盼哥兒們痛飲一暢..
來源:
書童
於
2006-12-17 18: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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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那,我離斯坦福隻有15分鍾的車程。101,280和1號公路是我常走的路呀...如果知道你來,肯定會留你一留哪怕是一頓飯...這會成為我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