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書童好! 是啊, 想喝酒, 這次真的去了加州, 盼哥兒們痛飲一暢..

來源: 2006-12-17 18:11:5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天那,我離斯坦福隻有15分鍾的車程。101,280和1號公路是我常走的路呀...如果知道你來,肯定會留你一留哪怕是一頓飯...這會成為我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