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的證據

回答: 弄清事實再發言322mom2006-02-03 07:30:12

這首歌是一位名叫布仁巴雅爾的蒙族新歌手,在他女兒三歲生日的時候創作的,當時他將這首歌作為生日禮物送給了女兒。如今女兒已經長大,沉寂了11年的這首歌 經由他與他的愛人烏日娜和7歲的小侄女英格瑪一同演唱,演繹著他女兒三歲時一家三口幸福的生活情景,並收錄在布仁巴雅爾的新專輯《天邊》當中。----------拷貝置頂的帖子裏麵的介紹


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你滿意的證據


另外,“我是先聽到蝴蝶後聽到三寶的”----好像很不講邏輯,你先聽到蝴蝶,就表示蝴蝶創作在先嗎?


幸虧三寶11年前就有了,如果是3個月前創作的,真的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掉蝴蝶了。

現在你是否開始求證蝴蝶是抄襲三寶的?


其實,曲調旋律上的根本差異,才是鑒定是否雷同的根本。你比較一下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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