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一個行業,手機後麵不為人知的故事 (四)

來源: solo1 2022-09-05 07:48:3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0500 bytes)

四、又一條大魚——城市規劃的細胞模型

 

上麵說的手機和自路創意還是有一點難度的。

比如,喬布斯請教的那位高人,從六十年代就開始朝這個方向努力。他還給了喬布斯iPad的建議,他給出的屏幕尺寸是5”x8”,後來蘋果優化為5-3/4”x7-3/4”。這個蘋果優化的尺寸與我想的一樣,這是巧合,英雄所見略同。但蘋果的iPad mini比我想的7”要大一些,有的公司也出過6.5”的產品,我覺得稍小了一點。

我說的是uphoneuniversal communication system,喬布斯改了一個字母為iphone,比爾蓋茨改了一個單詞叫unified communication system。我看到比爾蓋茨群發的電子郵件,就知道微軟的理解稍欠火候。有時候就差一點點你沒有看到的東西,所謂差之毫厘 繆以千裏。如果你知道自己不知道,你會主動尋求幫助。問題是你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你會自以為是對的。發明家的獨特角度,可能看到了一般專家看不到的地方,專家的角度一般比較狹窄(tunnel vision)。而專家評審重大創新技術時,往往隻見樹木 不見森林,看到的是醜小鴨,而看不到其巨大發展潛力。

任何以語言描述的東西都並存一部分不可以用語言表達的部分,這部分需要悟。就像一個設備操作說明書,原則上你可以按照說明書進行操作,但對於複雜的設備,需要進行培訓。我在一個國家實驗室工作時,所有設備操作都需要一個標準的培訓過程,第一遍,看師傅操作,第二遍,在師傅指導下操作,第三遍,在師傅監督下獨立操作。

個人自動交通係統,美國從50年代就出現了相關發明專利。有位社會學家還以此作為案例,寫了一本探討技術創新與公共政策的書。這本書我在馬裏蘭大學圖書館看到過一次,我再去的時候就沒有找到,我在一個交通網站提起,一位陌生人給我寄來一本。

我在做的事情就是探索一條可持續的重大技術創新之路。重大技術創新在現代社會的重要作用就相當於農業社會的開疆辟土。傑斐遜對美國的開疆辟土功莫大焉,組織了三次西部探險,大家熟知的是路易斯和克拉克的探險,是第三次,之前兩次都失敗了。

當一個發明家公布他的發明,可以說這個發明是完成了,但作為一個business,要等到發明產業化並且得到相應的回報才可以說成功。我的手機創意創造了萬億美元級的公司,如果作為創始人,可以得到大約10%,即千億美元,這個可以參照蘋果的沃茲和微軟的艾倫。如果專利訴訟獲勝,也可以獲得千億美元。如果做顧問,對公司來說,相當於買個保險以確保成功,付1%的顧問費應該是劃算的,這樣就相當於百億美元。這些都沒有實現,我是失敗了。這三種可能如果一件成功了,我的重大技術創新之路就走通了。我個人生活簡撲,不需要這麽多錢,但重大技術創新是一個試錯的過程,是非常燒錢的,而發明家先行做探索比大部隊失敗要效益高得多,發明家每花費10億美元可能將減少政府和企業相應的投資損失100億美元甚至1000億美元。

失敗了需要反思。第一條是創業之路,需要說服投資者。第二條是專利訴訟之路,需要有一大筆錢來請律師。第三條是現有公司合作,需要說服董事會和管理層。

順便簡單說一下美國的專利法。專利在最初的製憲大會上被一致通過寫入憲法,如果傑斐遜參加了製憲大會的話,專利很可能不寫入憲法,因為他是反對專利的。雖然美國憲法主要采用了弗吉尼亞方案,傑斐遜是弗吉尼亞方案的主謀,但在製憲大會的時候,他遠在巴黎擔任美國駐法國大使。後來他在擔任國務卿期間兼管專利,所以現在美國專利局把傑斐遜當成創始人。美國一直有取消專利法的呼聲。

英國的專利思路是特許,就是皇帝給與的壟斷,幾乎所有國家采用這一思路。美國的專利思路是私有財產權,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可以買賣不可以偷搶。美國以前采用的是先發明製度,但在2013年改為世界通行的先申請製度,很多人反對這個改變,包括IEEE。有人認為這個改變是違憲的。

前幾天旁聽了一個著名專利學者的會議講話,他說這二十年來蘋果穀歌英特爾等公司對國會、最高法院和專利局的遊說對獨立發明家是災難性的,後果就是專利訴訟費用昂貴,獨立發明家的權益得不到保護,專利流氓(patent troll)橫行。

獨立發明家占重大發明的73%,其中絕大多數是美國的獨立發明家。大家熟知的愛迪生、特斯拉、貝尓,都是獨立發明家。不少人沒有什麽正規教育背景,比如愛迪生隻有三年小學教育。縫紉機、電視機、飛機、火箭,都是獨立發明家的發明。獨立發明家歇菜了,那就會內卷,衰退。

回到自車(自動車)和自路(自動道路)的話題。我做這個事情的時候,我是不在乎以前人家做過什麽,這與做博士論文是不一樣的。做博士論文先要來一個文獻綜述,看看前人已經做了什麽。做重大發明,我的經驗,是先不要看文獻,文獻往往是坑,而是從基本原理出發。做完了之後,再看文獻,這樣就不會掉進坑裏了。

我還進一步評估了其他交通工具的可能進展。我比較自路的優勢,不是與現有交通工具的現有水平比,而是要與現有交通工具將來可預見的發展水平比。比如,目前汽車的能耗是25mpg,它可能達到的水平是80mpg。當時,汽車X Prize設定的目標是100mpg,我告訴組織者這個目標設得太高,不是不可以達到,而是這樣的車沒有人買。

再進一步,就是看自路怎樣改變城市的結構。未來的房子怎樣建?未來的社區和城市采用什麽樣的結構?這個也是一個萬億美元數量級的行業,下麵簡單介紹一下顛覆城市建設的整體思路——細胞模型,省略了一些細節。

城市規劃的細胞模型是這樣子的:把家庭、社區和城市看成不同層次的細胞,細胞間采用自路、公路、和城市步道三種獨立的(grade separated)交通係統相連接。大道至簡,21世紀的城市發展的細胞模型就是一句話。

這樣建設的21世紀的城市是什麽樣的呢?這是一個花園城市,看起來像花園,50%的綠化麵積,聽起來像花園(沒有交通噪音),聞起來像花園,整體感覺就像花園。這個城市有適度的人氣但不擁擠,密度約每平方英裏兩三萬人,比美國現在一般城市的人口密度高十倍,但低於曼哈頓的每平方英裏七萬人。這樣的城市人均能耗低於每年1500kg標準油,美國現在是7000kg標準油。這樣的城市對環境的影響基本上是中性的。

每一個細胞都設計為最舒適和有效的大小。比如,家庭住房有最低麵積要求(香港的那種鴿子樓是不允許的),社區約一千人數量級,城市約5-25萬人,10平方英裏數量級。每一個細胞應該是完整的,比如,一個城市的工業、商業、娛樂、住宅是配套協調的。作為一般原則,大多數人工作和居住在同一個城市。

城市發展邊界的說法以前就有,但沒有給出畫定邊界的方法,而一旦城市發展到邊界,則擴大邊界。而在細胞模型中,一旦城市發展到邊界,不是擴大邊界,而是產生一個新的城市。

有人會問,你這個城市才5-25萬人,更大的城市怎麽辦?每一個城市是有發展邊界的,就像細胞是有合適的大小,亂長就是病態的癌細胞。多個獨立的城市可以組成超級城市,規模最大可以達到一億人口。因為每一個城市都是環境中性的,超級城市也是環境中性的,不會出現熱島效應引起的城市水災。

街是兩車道寬,長度不會超過社區的範圍(半英裏),所謂十裏長街是不合理的設計,街上的車流是很少的,車速是很低的,人可以隨便過街。自路至少要通到社區,甚至通到一些家庭,自路可以實現超級城市間點到點的快速直達交通。社區間的公路是兩車道,設計速度為45英裏。城市間的公路是四車道,設計速度為65英裏。城市步道與公路一般不重合,而是單獨的路線,如果橫穿公路則需要天橋或者地道。行走在城市步道上就像漫步在公園裏。城市步道形成一個遍布城市的交通係統是細胞模型的21世紀城市的一個特征。

城市步道看起來是這樣子的。

 

有人會問,21世紀的城市為什麽沒有地鐵?在細胞模型的城市發展方式中,城市比較小,隻有5-25萬人口,不需要地鐵。而超級城市中,自路這種個人交通係統才能滿足這種分散、複雜、遠距離的交通需要,地鐵不能滿足這種需求。在一億人口的超級城市中,自路可以實現高速(65英裏/小時)點到點的24小時即時自動客運服務,你既不用等車,也不用轉車,也不需要知道上那一路車,七歲小孩就可以單獨使用。

違反細胞模型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美國的州際高速公路在很多城市是貫穿市中心的,這個違反了細胞模型。根據細胞模型,州際高速應該設計在城市的比緣。聯邦公路,比如15號公路,有些城市把它放在城市邊緣(正確),但不少城市選擇將主街與公路合為一體(錯誤)。Strip mall也是類似。攤大餅式的城市發展(sprawl)更是屢見不鮮。

比如,一些大城市附近的州際高速現在已擴充到10車道,引入自路以後,可以在原來一條車道的寬度內建兩條自路而其車流量相當於30條公路車道,這樣10車道的高速公路可以縮小到4車道,路麵麵積也就減少到原來的一半。

 

我已經講了通訊、交通、城市建設這些萬億美元級的顛覆性創新,還有一個萬億美元級別的創新。

下一篇,還有一條大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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