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要我怎麽、要我怎麽辦?

來源: 佳名 2020-09-26 10:31:5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8257 bytes)

上回咱們說到正在被濫用的美國憲政體製下的一些腐敗現象,大多數人問“你會怎麽辦?”顯然這不是你我能夠辦到的事,但我可以在這裏繼續說一說“要我怎麽、要我怎麽辦!”

大家知道,在這種兩黨無限製的競爭下的政治體製,輪流有製裁、削弱、打擊對方的機會,使得兩黨以及全體美國人民都成了受害者,你所謂的勝利,隻是暫時性的,等到對方有了機會,你就會倒黴了。這種惡性循環,不斷升級,有人說會發生第二次內戰,不是虛說的。現在選舉還沒有正式開始,人們就開始談論獲勝後的處理辦法。民主黨的老妖婆,竟然說:“如果TRUMP不願和平交權,就用武力把他從白宮裏趕出去。”這種挑釁的語言和行為,是一個最高法律製定者應該做得嗎?你怎麽就知道民主黨就會勝利?你怎麽就認為TRUMP會輸而且不願和平交權?選舉法規定,必須有人認輸才算結束,如果有一方認為有作弊現象,可以申訴到最高法院和要求調查舞弊,甚至要求重選。不知道這位法律製定者是根據那一條憲法,可以用武力把現有總統趕出白宮?到底是誰分裂國家?製造混亂?如果你是TRUMP或是共和黨人,感覺會如何?

為了停止和阻止這種違背最初共和國締造者的設計理念,在現有基礎上,根本無法繼續,隻能是越行越遠、背道而馳。所以小民的一些拙見,必須雙方停止一起敵對行為,暫停現有體製,重新製定遊戲規則。

第一、   解散國會,成立臨時過渡委員會。兩黨對等人數,重新認真考慮國父們的民主、自由理念。

第二、   和宗教信仰一樣,政治團體不得參與國會和國家體製的競爭,任何參選人,不論自己的信仰、政治傾向,不能以某個團體的代表參與競選。國會中的參議院和眾議院,任何決定不能以黨派形式出現,而是以多數表決為基準。

第三、   從總統到各級政府,候選人都由一個“選舉委員會”經過初選,決定最後的大選,任何一個候選人,隻能代表美國人民的利益,而不是某個政黨或團體的利益,你是否被選擇,取決於選民們的認知和喜好,你唯一的競選綱領,就是如何為人民服務。

第四、   修改選舉法,無論是現在的選舉人製度還是簡單的多數者獲勝,都要進行修改。

第五、   廢除大法官終身製,聯邦法官不得公開自己的政治傾向,一切以憲法為準繩,而不是個人的政治所屬。

第六、   一切成熟後,由新憲法臨時過渡委員會監督,進行第一次全民大選,包括州政府、總統、國會議員以及大法官,然後解散過度委員會,國家和社會真正屬於全體美國人民,而不是某個政黨。

看了這裏,難免有許多人會嘲笑,我也會,因為這是些不合實際的空談。但是,也不是沒有可能的,隻要兩黨認真考慮一下,就會覺得在現有體製下,美國就會因為太多的內耗而衰敗,沒有一個贏家。當然,這隻是我個人的一些簡陋想法,隻要大家願意重新開始,就會有更好、更完善的方法,產生一個公平公正的民主製度。

這些建議,現有的兩黨黨魁,都會有想法,隻是覺得還不到時候而已。

輪流執政,輪流倒黴。無意義的內耗,失去世界霸主地位時間,已經開始了倒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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