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豈能為港獨少年旺角墜樓事件背鍋

來源: aiakos 2019-12-25 17:56:3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792 bytes)

        12月24日平安夜,港獨暴徒又在旺角、尖沙嘴、元朗等地恣意打砸燒,並假借一16歲少年同夥在旺角一大廈三樓平台墜樓,以及後者送醫期間的“我不想被消失”等隻言片語,妄圖甩鍋於港警,真可謂極度厚黑、極端冷血。

        港獨暴徒打砸燒,港警出而止暴製亂,合理合法。12月25日淩晨2時30分許,當港警巡行至旺角長沙街與砵蘭街交界的一幢10多米高的大廈時,突發一16歲少年從該大廈三層平台墜樓事件。此時此刻又棲息於此,該名少年係反修例分子乃至港獨暴徒,已然確信無疑。而且,據有關目擊者的透露,當時該名少年身處該層平台邊緣,境地可謂險象環生。兼之,其時該人正處於與警方暴力對抗狀態。所以,確因失足而墜樓是一目了然。

                      

        事後經查發現,後者當晚有飲酒。當下香港的飲酒管規禁止18歲以下在持牌處所飲酒,因而,該名少年應從便利店或超市等零售店鋪購得酒精飲品,然後帶出飲用。同時,還可以肯定的是,在參與平安夜暴亂之前,飲酒是該名少年有意安排的暴行前戲,其目的無疑是為了壯膽,以保持生理和心理的始終亢奮狀態。可見,12月24日晚延至25日淩晨的打砸燒等惡劣行跡,港獨暴徒是蓄謀已久。由此,飲酒當為墜樓事件發生的主因之一。

        平安夜直至25日淩晨,港警應對港獨暴徒打砸燒的過程中,的確使用了催淚彈、水炮車等警械裝備。但自反修例以來,港警執法理性克製,舉世共鑒。而且,12月25日淩晨2時30分許,亦即該名16歲少年墜樓前,並無港警與此名少年有過肢體衝突的實錘證據。所以,在墜樓事件發生之後,港獨暴徒們僅用“有目擊者指,當時大批防暴警在平台搜捕,未幾便發生墜樓案”以生拉硬扯而諉過於人,著實牽強的可以。

        12月25日淩晨發生的墜樓事件,委實讓人歎息扼腕。但是,麻木不仁的港獨暴徒們還大嚼人血饅頭,企圖甩鍋、抹黑於港警,是可忍、孰不可忍。香港民眾務請籍此擦亮雙眸,認清時局和港獨暴徒嘴臉,盡早斬斷與後者孽緣,切勿再盲從滋事,否則將是斷送香港和自身的前途未來,慎獨三思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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