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李政道和吳健雄分享諾貝爾獎。是楊振寧竊取了吳健雄的諾貝爾獎。當然不怪他,應該怪諾貝爾獎評委對女性不公平。楊振寧是不可能得第二個諾貝爾獎的。如果他當初不掛名人家李政道和吳健雄的論文,那他可以得規範場論諾貝爾獎。給他兩個?那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