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不會吧?!這個好像對女方有點不負責任吧。。。

來源: 2010-07-17 04:31:3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麽說吧, 你要與之結婚的人,至少要先無生育同居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