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查了下, 你說的這段說的是另一回事, 是獨子繼承兩房遺產,

來源: 2010-07-01 13:37:0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然後再娶兩房正妻, 一個生的孩子再繼承一邊. 在乾隆40年前, 明清的法律都是"他人之獨子不得為嗣", 乾隆隻是允許別人的獨子可以繼承兩邊財產. 這個"兼祧"和"平妻"不是一回事, 隻是正好如果"兼祧"的話必須要搞兩個正妻而已.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