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政府初1930年公布《民法》,規定一夫一妻製。梅爺既亂綱常又違了法。。。

來源: 2010-07-01 12:10:0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平妻”的意思是,享受“妻”的待遇,但不是“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