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了得罪了!其實大家都無怨無仇,

來源: 2009-12-20 14:07:1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讀者大多數都同情“愛情暫經過”裏麵遇人不淑的“我”,不喜歡那個“他”---俺恨的是他,不是你。如果俺太當真了,說明作者太能忽悠了---能把俺忽悠了是不容易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