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了得罪了!其實大家都無怨無仇,
來源:
臨江鮮
於
2009-12-20 14:07:11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讀者大多數都同情“愛情暫經過”裏麵遇人不淑的“我”,不喜歡那個“他”---俺恨的是他,不是你。如果俺太當真了,說明作者太能忽悠了---能把俺忽悠了是不容易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