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的第一條是雙方要談同一件事

來源: 2009-11-05 10:02:2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看了一下你上麵的鏈接,基本上是一幫人在偷換概念與你爭論;這就沒法爭了;所以說你不用學孫子兵法,先學對牛彈琴吧,啥時你能讓牛聽懂你的琴聲,再回來重新開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