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的說法清晰的是失阿伯一。你也快是啦!

來源: 2009-09-04 09:51:3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知道了毒藥不可以吃這個知識以後難道就拋棄毒藥不可以吃這個知識嗎?難道就拋棄毒藥嗎?隻知道毒藥可以毒死人不能吃必須拋棄。毒藥也是有正麵用處滴

“發現說法A不成立”是知識。“說法A”也是知識。“說法A”是知識這個結論不是從“發現說法A不成立”是知識得到的或者叫推出來的。事實是先有“說法A”,而後才有“發現說法A不成立”。

我以為大家都應該有過學習前人的錯誤理論的經曆呢。就拿“日心說”來說吧,還有很多關於太陽係的理論,現在和將來還是會被學習的。不要以為隻有認識一個事物是錯誤的是知識和需要學習,哪個錯誤的事物本身也是知識也需要學習也有使用價值或者說不會被拋棄。

從哲學上講,所有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也就是說所有事物都有正反兩方麵。而且我也早就在我的帖子裏一開始就說了:“你沒看見什麽東西的好處隻是你沒看見那個東西的好處不等於那個東西沒有好處。當然啦,凡事也都有壞處,包括爭論也包括人們喜愛的還“普世”的“民主”也有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