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處適用的,在別處就不一定適用” 我想這正是樓主想要說明的,如果你明白了,就說明他“立”了一點。 我個人看法,很多人不同意上麵這句你認為是“廢話”的道理。比如說,浸漬在幸福的民主中的3億美國人,很多不同意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