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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互助委員會(俄語:Сове?т 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й взаимопо?мощи,簡稱:СЭВ,英語:The Council for Mutual Economic Assistance,簡稱:Comecon),簡稱經互會,是由前蘇聯組織建立的一個由社會主義國家組成的政治經濟合作組織。[1]經互會是一個相當於歐洲經濟共同體的社會主義陣營的經濟共同體,總部設在莫斯科。是繼承莫洛托夫計劃後的經濟合作計劃。1991年6月28日,該組織在布達佩斯正式宣布解散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美國憑借其雄厚實力提出“馬歇爾計劃”(英語:The Marshall Plan),官方名稱為“歐洲複興計劃”(英語:European Recovery Program),幫助其歐洲盟國恢複因第二次世界大戰而瀕臨崩潰的經濟體係,並同時抗衡蘇聯和共產主義勢力在歐洲的進一步滲透和擴張。時任蘇聯領導人的斯大林認為該計劃會嚴重威脅到蘇聯對於東歐的控製,不久,蘇聯就出爐了著名的“莫洛托夫計劃”(英語:Molotov Plan)。該計劃主要包括了蘇聯對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援助以及發展東歐國家對蘇聯的貿易,並以當時蘇聯外長維亞切斯拉夫·莫洛托夫(英語:Vyacheslav Molotov)的名字來命名。“莫洛托夫計劃”也就是後來經濟互助委員會的雛形。
1949年1月5日至8日,蘇聯、保加利亞、匈牙利、波蘭、羅馬尼亞、捷克斯洛伐克等6國政府代表在莫斯科通過會議磋商後,宣布成立經濟互助委員會。[3]
經濟互助委員會發展
1949年2月,阿爾巴尼亞加入經濟互助委員會。
1949年4月,在莫斯科召開了經濟互助委員會第1屆會議,規定經互會的宗旨是在東歐人民民主國家和蘇聯之間“建立密切的經濟聯係”。
1950年9月,民主德國加入經濟互助委員會。
1954年,經濟互助委員會召開第4屆會議,提出經互會的宗旨是“建立經濟合作和協調國民經濟計劃”,時任蘇聯領導人赫魯曉夫在會議上提出,經互會成員國實行生產專業化和協作以後,成員國對此采取了相應措施。
1959年5月,經濟互助委員會第15屆會議通過《經濟互助委員會章程》,把經互會的宗旨、原則和職能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章程規定,經互會的主要目的是在“國際分工”的原則基礎上發展“全麵的經濟合作”。
1956~1961年,中國以觀察員的身份列席經濟互助委員會的例行會議。
1961年,中蘇關係破裂後,阿爾巴尼亞由於持親中國立場,拒絕接受蘇聯的指令,而於1961年12月宣布停止參與經互會一切活動。
1962年6月,經濟互助委員會第16屆會議修改章程,規定非歐洲國家也可參加。經互會首次對歐洲以外的國家開放。當年,蒙古加入經互會。
1962年6月,經濟互助委員會各成員國共產黨和工人黨代表會議通過了《社會主義國際分工的基本原則(草案)》,開始確立經互會的現行體製。章程確認經互會的宗旨是“通過聯合和協調各成員國的力量,促進各成員國國民經濟有計劃地發展,加速其經濟技術進步,提高工業不發達國家的工業化水平,不斷提高成員國的勞動生產率和人民福利”。
1964年,經濟互助委員會建立國際經濟合作銀行。9月起,南斯拉夫根據專門協定參加經互會一些機構的工作,擁有谘詢投票權。朝鮮、老撾、安哥拉、埃塞俄比亞、阿富汗、也門民主人民共和國、莫桑比克等國作為觀察員參加經互會活動。
1969年4月,經濟互助委員會第23次特別會議提出了“社會主義經濟一體化”方針。
1971年,經濟互助委員會建立國際投資銀行。經互會第25屆會議通過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經互會成員國合作和發展社會主義經濟一體化綜合綱要》(簡稱《綜合綱要》)。根據《綜合綱要》,經互會成員國將“加強和完善經濟和科技合作與發展社會主義一體化”,並且規定在15~20年內分階段實現生產、科技、外貿和貨幣金融的“一體化”。
1972年,古巴加入經濟互助委員會。
1973年以後,經濟互助委員會同芬蘭、伊拉克、墨西哥和尼加拉瓜分別簽訂了合作協定。
1974年起,經濟互助委員會派觀察員常駐聯合國。
1975年,經濟互助委員會第29屆會議上通過《經互會成員國1976~1980年多邊一體化措施協調草案》,要求東歐各成員國根據這一草案修訂各自的五年計劃。
1978年,越南正式加入經濟互助委員會。
1984年6月,經濟互助委員會最高級經濟會議通過《關於進一步發展和加強經互會成員國經濟合作與科技合作基本方針的聲明》等文件。同年6月和10月經互會第38次和第39次會議上,通過貫徹實施最高級經濟會議的措施,研究了協調各成員國下一個五年計劃及長遠計劃經濟發展的戰略問題(特別是能源和燃料問題)。
1988年6月,經濟互助委員會與歐洲共同體簽署聯合聲明,雙方互相承認,並正式建立關係。
經濟互助委員會會議
為經濟互助委員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由所有成員國政府總理率領的代表團組成(各國代表團團長從1969年起由政府副總理改為政府總理擔任),每年召開一次。
如經不少於三分之一的成員國同意,還可以隨時召開經互會的非常會議。會議輪流在起成員國首都舉行,由東道國代表團長擔任會議主席。遇到討論重大問題,舉行成員國黨政首腦參加的會議。[3]
執行委員會
為經濟互助委員會主要執行和管理機構。由各成員國各派1名政府副首腦級代表作為常駐代表組成,每3個月舉行一次會議。
會議主席由各成員國代表依照國家名稱的俄語字母順序輪流擔任,任期1年。[3]
合作委員會
受執行委員會領導,由各成員國選派1名有關主管機關的領導人組成。綜合研究和協調成員國在計劃、經濟、科技等領域中的多邊合作。
設有計劃工作、科學技術、物資技術供應等合作委員會。[3]
常設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的下屬機構,由成員國委派的代表團組成,各成員國可以有選擇地參加。旨在促進成員國之間各具體國民經濟部門之間合作。
截止1988年,有計劃工作、科技合作、機器製造、黑色金屬、有色金屬、石油及天然氣、煤炭、化工、農業、外貿、建築、運輸、輕工業、食品工業、和平利用原子能、標準化、統計、金融與貨幣、無線電技術與電子工業、地質、電力、郵電等24個常設委員會。
1962年6月,經互會成員國共產黨和工人黨代表會議通過了《社會主義國際分工的基本原則(草案)》,開始確立經互會的現行體製。
章程確認經互會的宗旨是“通過聯合和協調各成員國的力量,促進這些國家國民經濟有計劃地發展。
1963年經互會成立“國際經濟合作銀行”,其目的是建立一種轉賬盧布,使經互會各國間的貿易可以用轉賬盧布進行多邊結算,以促進多邊貿易的發展,盡管蘇聯一直宣稱,“轉賬盧布能夠執行國際貨幣的一切職能”,“它是世界上最穩定最可靠的貨幣”。但這種轉賬盧布實際上並不是貨幣,不能在市場上流通,隻是作為一種統一的計算單位,用來換算各國之間外貿的盈虧,記在銀行的賬麵上。在蘇聯的大力推動下,1969年4月經互會第23次特別會議提出了“社會主義經濟一體化”方針。
20世紀70年代
1971年7月第25次會議通過了《經互會成員國進一步加深與完善合作和發展社會主義經濟一體化綜合綱要》,規定在15~20年內分階段實現生產、科技、外貿和貨幣金融的“一體化”。經互會成立了“計劃合作委員會”,專門負責協調各國計劃。同年建立國際投資銀行。
20世紀50年代末到60年代,先後共同興建了向東歐成員國輸送蘇聯石油的“友誼輸油管”、連結歐洲成員國的電力係統、鐵路貨車調度總庫等項目。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後共同興建了更多項目,包括1975年決定投資90億轉賬盧布的10個項目,主要目的是增加能源和石棉、鐵合金、紙漿、化纖等原材料的供應,多數在蘇聯境內。
對外貿易
成員國間除簽訂雙邊年度貿易協定外還簽訂雙邊長期貿易協定。
1964年起,成員國之間使用轉賬盧布進行貿易結算,但不以貨幣形式出現,貿易順差隻能取得相應數量的商品作為抵償。
成員國之間的相互貿易額1983年已達2853億盧布,比1950年增長32倍。各成員國對外貿易額的58%以上是在經互會範圍內進行的。對蘇貿易在經互會其他成員國外貿中占有很大比重。
經互會成立以來,對各成員國的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各成員國國民經濟有了較大發展。成立初期,各成員國之間的經濟合作關係比較正常,經濟發展較快。1951~1983年,經互會國家的國民收入增長了7.6倍。
經互會國家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10%左右,國民收入占世界的25%,工業生產占世界的33%。其經濟實力逐漸增強,已成為當時世界上一支重要的經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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