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不是警察,軍隊開火不需要什麽證據要求法庭批準,隻要指揮官認定這個目標值得打擊就行了。

來源: 2023-11-15 23:35:4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用不著jjww,看到敵人就打,如果指揮官懷疑某個目標有敵人或者會妨礙自己的行動,有權將其摧毀,無需什麽證據不證據的。

對方如果害怕了,可以早點豎白旗投降。對方如果不屈不饒,繼續戰鬥,那繼續被炸也是他們自己選擇的,其他人也用不著多嘴。

打仗就是這樣。怕死早點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