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個比方,在警察前邊我高喊著我要殺了你,然後警察說他為他的生存而戰,先開槍殺了你是我別無選擇的自衛。

來源: 2023-11-01 17:17:4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雙方力量嚴重不對等,同時對方的威脅也是情有可原(你占了我的地,不隻是曆史上的,至少是聯合國當初分給我的地),這種情況下使用致命武力就是不合規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