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個比方,在警察前邊我高喊著我要殺了你,然後警察說他為他的生存而戰,先開槍殺了你是我別無選擇的自衛。
來源:
bsmile
於
2023-11-01 17: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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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力量嚴重不對等,同時對方的威脅也是情有可原(你占了我的地,不隻是曆史上的,至少是聯合國當初分給我的地),這種情況下使用致命武力就是不合規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