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曆史問題的處理決定書

來源: 2026-05-23 12:35:5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第一位,這位隱瞞當過國民黨區分部委員及候補委員, 1956年經查出予以記大過處分。

假定是同一人, 到了1958年再度“處分”就重些了,撤銷技術定額員(工資66.5元)職務,按60%減薪支付, 並送監督勞動。

通篇沒說戴不戴曆史反革命帽子,工資變成39.96元, 不過, 好歹還是沒送勞改。

反正按文革期間的公安六條規定,區分部委員就妥妥的是曆史反革命了,若隻是候補委員,就得看所在單位的執行力度了,戴不戴帽,政治待遇大極了,子女的政治地位也有相當大的差異。

按1956年的處理,其單位還是蠻鬆的,隨著時間的進展,可能政策的執行越來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