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手段目的程序結果等,皆是混淆視聽。其它不說,這位一向自詡什麽事實和觀點的網友,胡亂混淆了事實和觀點。言之鑿鑿呐。-

來源: 2026-05-07 16:40:3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