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記者節,用生命和鮮血抗爭而來

來源: 2026-04-29 07:38:2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早在新中國成立前,就有記者節。不是在11月8日,而是9月1日。這是愛國進步人士用生命和鮮血抗爭而來的記者節。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國民黨政府以“攘外必先安內”為由 ,頒布《出版法》等法律,強化新聞檢査製度,引發了新聞界的普遍不滿。1933年1月21日,鎮江《江生日報》經理兼主筆劉煜生,被國民黨江蘇省政府主席顧祝同下令槍決,罪狀為“宣傳共產”。而證據僅僅是該報副刊上發表的幾篇小說。
 
劉煜生被槍殺的消息經上海《申報》刊載後,立即引起強烈反響。中國民權保障同盟、全國律師協會、南京首都記者協會、上海日報記者協會紛紛發聲抗爭。然而,劉煜生案並沒有得到公正處理,多名報界成員被逮捕、暗殺,恐怖氣氛籠罩著新聞界,國民黨政府與新聞界的矛盾徹底激化,報界不滿情緒上揚。
 
為了緩解輿論壓力,1933年9月1日,國民黨政府行政院向內政部、軍政部發出“訓令”,要求這兩個部“通令”各級國民黨政府和軍隊:“對於新聞事業人員,一體切實保護”。
 
“切實保護”是不可能存在的,但這條通令也切實成為當時廣大新聞界人士提出自己要求的憑借。1934年8月,杭州記者公會向全國新聞界發出倡議,公定9月1日為記者節,屆時開展慶祝活動。當年,北平、杭州、太原等地新聞界響應這一倡議,舉行了慶祝活動。北平新聞界致電國民黨中央,要求“實行去年九月一日命令,保障記者安全,維護言論自由”。
 
初創時期的記者節,因未得到官方承認,其紀念活動多為報社自發組織活動,規模與影響較小。1934年首屆紀念活動幾乎未引起國人的關注。從1935年起,全國新聞界都慶祝記者節。這年9月1日,杭州市舉辦了全國報紙展覽會,展出報刊近1500種。有些城市的報紙還休業慶祝,天津《大公報》於9月2日發表題為《記者節》的短評說,“我們以為與其停刊紀念,還不如積極地要求解放言論,作有效的維護!”
 
抗日戰爭期間,“九一”記者節開始形成了固定的紀念儀式。記者如何救國?新聞界如何參與抗戰?報人在抗戰中的責任與使命,成為這一時期記者節的核心主題。
 
1939年《大公報》刊文表示,“今天是九一記者節,在民族大戰中,我們的報人逢這個節日,實有一場的感奮與慚愧。報人所一向視若生命的是言論自由,但在今日這個問題,簡直可以說是不存在的。因為現在我們奮全力拚生死爭的是民族國家的自由……所以今天記者節我們第一應為盡力國家自由而感奮;第二為自己的盡力不夠而慚愧。”
 
報人鬱達夫在1939年的記者節撰文指出,“我們做為中國的新聞記者有一條路,就是先要解放我們的民族,搶救我們的祖國”。
 
上海、長沙、香港、昆明等地報人均會在“九一”記者節期間,開展大型 “義賣獻金”,為抗戰將士“寒衣捐款”,“捐助一日所得用以購買記者號飛機”等活動,以實際行動支持抗戰。中國報人在記者節期間廣泛開展社會公益活動,進一步樹立了報界愛國、敬業的公眾形象。
 
解放戰爭期間,國民黨對輿論的鉗製越來越嚴,“九一”記者節逐漸流於形式。
 
但在解放區,解放區新聞界把記者節作為加強團結、總結工作、聲援國統區同行的日子。例如1947年記者節,新華社發表社論《紀念“九一”,貫徹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提出:“在這一天,我們應該檢閱本身的隊伍,計劃如何提高我們的業務,磨礪我們的武器,以便更有效地服務人民,服務愛國自衛戰爭,服務土地改革與戰勝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