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心篇 謝文清

來源: 2026-04-28 07:59:1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987年8月,“下崗”,頓時感到渾身舒鬆如釋重負,“解甲歸田”,我已是65歲的老漢了,但我身子骨還十分硬朗,生理上沒有什麽衰老之感。中央電視台還給我安排了一間寬敞、明亮、用具齊全的辦公室,而且隔壁就是圖書、報刊、資料室。

按照我數十年國際新聞的專業,我本想做一個“自由撰稿人”,為各報撰寫一些國際短評、雜文之類的文章,自以為還有這麽一點用處。就是在“文革”期間,“四人幫”對國際言論控製得空前嚴密時,我還發表過(用筆名“辛平”)十多篇國際短評和小品文,而且有兩篇還被選入中、小學語文課本。1979~1983年在香港期間,也曾發表過二、三十篇國際雜文,泰國的中文報紙如《新中原報》等經常轉載。如今我從領導崗位和行政事務中解脫出來了,正好可以集中精力寫此類文章了。但是,此路不通,因為中國大陸對國際言論審查甚嚴,絕不許可任何不同意見。各家報刊也不會刊登自由撰稿人的作品,我隻好作罷。解甲歸田吧?我又沒有一畦田地。於是就隻好呆在家中讀點中外讀點文學作品,再學點英文,搞點翻譯,虛度光陰而已。有機會借“開會’之名,偶爾也到某些名勝古跡觀光遊覽。但這種花公款、吃公款的行為實在使我內疚不已。所以遊玩過一兩次之後,我就謝絕了主辦方此類“蛀蟲”行為,例如第一屆上海國際電視節等,我謝絕了主辦者的盛情邀請。

1989年4月~6月,是我的政治生活中發生的第二次大轉折。

這一次大轉折從思想上來說,是在兩年多之前胡耀邦總書記被罷免時就開始醞釀了,但爆發出來卻是在1989年4月15日胡耀邦逝世之時。

前文已經提到,我的心——對共產黨領袖的信仰早已在“文革”期間由1937年~1967年的熱心開始變成了疑心和寒心了。我那時就已經對毛澤東的“革命”、“為人民服務”等掛在嘴上的高大上、偉光正的政治口號起了疑心,也對其借刀殺人(借“四人幫”和“紅衛兵”之手)殺害大批革命領袖的陰謀感到寒心了。

“文革”十年教育了我——深刻地教育了我,毛澤東根本不是一個“天下為公”的革命家,而是借托“革命”之詞和革命之機篡奪政治大權的大獨裁者和欲壑難填的大陰謀家。他在公開的文章中說過的一切教訓別人的話,他自己一句也不曾實行過。比如有名的“五不怕”、“人有嘴巴,用以說話,應該讓人說話”、“真理愈辯愈明”、“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等。實際上他是要“引蛇出洞”而斬殺之。1957年 他“引蛇出洞”斬殺了數十萬“言者無罪”的“右派分子”,1959年 他在廬山會議上又引出一個“彭黃張周軍事俱樂部”,1961年他在“七千人大會”上又引出了“劉少奇、鄧小平等對‘三麵紅旗’的批評。”每次都是“引出”就斬。可以說,經過“文革”,我這個自1937年就追隨共產黨的十五歲的少年,到1976年“文革”結束,已經看透了毛澤東的為人和品質,我對他的“革命”言辭起了疑心,對他的陰險、毒辣產生了懷疑。

但是,從1978年起,我的心又開始逐漸變得溫暖了起來,我覺得共產黨畢竟還是個革命的政黨,畢竟還是為了救中國而奮鬥的、值得信賴和信仰的好黨。我這顆心的溫度是從胡耀邦擔任總書記前後,即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後逐漸升起來的,1978年8月,我進入中央黨校高級班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理論,1979年2月畢業。其時胡耀邦同誌正在中央黨校擔任領導職務,我聽了胡耀邦同誌的幾次報告,也同他交談過兩次。有一次他來我們支部參加學習討論會時,問到過新華社的“文革”情況和平反冤假錯案情況。我向他做過扼要的介紹。他還問到吳冷西、朱穆之等老領導人恢複職務的情況。早在1978年5月,我就對胡耀邦同誌十分敬佩和敬服了,我覺得我和他真有點同氣相投了,寫到這裏,我又追溯起一件往事來了。

1978年4月中,新華社在香山招待所召開駐外記者會議,討論“文革”結束後的國際新聞報道和國外分社建設。我當時身為國際部主任,也就分擔了此次會議的一部分領導工作——負責每天編發會議《簡報》 。大約是第8期簡報的第一條新聞,就綜合了記者們在小組討論中對當時鼓吹“兩個凡是”(即:凡是毛澤東說過的話都要照辦,凡是毛澤東做過的決定都不許變動)的批評。當然其中也包括我的發言,不過均未點明發言者的姓名。不料這一期《簡報》卻惹了一場不大不小的禍事。國內部領導人李普也列席了此次會議,而且十分認真細致,此人一看到本期的《簡報》,就立刻用紅鉛筆劃上一個大“X”,並批示:“兩個凡是”恐不宜批評,(大意)並立即送給正在香山的曾濤社長。曾濤一看,立即問我“是否已經發出?”我回答“剛剛發送出去”。他命令“立即全部收回”!並批評我不該把批評“兩個凡是”的發言編入《簡報》。弄得我灰溜溜的,感到莫名其妙。事後我才明白,原來當時中央主管宣傳工作並握有大權的汪東興和中共中央主席華國鋒就是“兩個凡是”的發起者和倡導者,批評“兩個凡是”,豈不是“虎口拔牙”!

可是,事後大約一個來月,胡耀邦同誌組織編寫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篇論文在中央黨校校刊《理論動態》上發表了,過了兩天,《光明日報》也全文轉載了。此文如春雷一般震動了神州大地,全國人民為之鼓舞歡心,並很快掀起了一場真正的全國大辯論。不到半年功夫,“兩個凡是”的觀點就被批得“落花流水春去也”。這場全國性的大辯論的組織者和領導者不是別人,就是在十屆三中全會後不久當選為中共中央總書記的胡耀邦同誌。我感到慶幸的是,我4月中旬在新華社香山會議上編發的第8期《簡報》上也曾批判“兩個凡是”,因而在8月進入中央黨校,生平第一次見到胡耀邦同誌時,自然就感到格外親切和敬佩!回想到胡耀邦同誌擔任中央組織部部長時,大刀闊斧地領導全國平反一切冤假錯案時的無私無畏精神,就更使我對他肅然起敬了。

胡耀邦同誌在組織部領導平反冤假錯案時,有人曾問他:“毛主席欽定的冤案是否也應該平反?”時,他斬釘截鐵地回答說:“不管是哪個定的,隻要查明是冤案,就必須平反!”胡耀邦同誌是中國共產黨曆史上值得大書特書的一位領導人。他雖然不是共產黨的創始人,但卻是共產黨在“文革”大衰敗後的中興共產黨的主要領導人之一。請看:在思想理論方麵,胡耀邦組織和領導了檢驗真理的大辯論是中國共產黨曆史上撥亂反正的指南針。從此之後,個人迷信和個人獨裁的論點就站不住腳了,是黨內思想的大解放,為改革、開放拓開了思想和理論的道路。胡耀邦同誌領導的全國平反冤假錯案工作,使許許多多受政治、肉體迫害的因而對黨失去信心和感情的同誌恢複了對黨的信任。由此可見,胡耀邦同誌對“無私無畏”是當之無愧的!

可是,就是這個在我心目中最為敬佩的中共領袖(當然還有周恩來、張聞天、彭德懷和朱德等也都是我最敬佩的中共領袖)的胡耀邦,突然在1986年初被一幫黨棍們罷了官,而這幫黨棍中有些人就是胡耀邦在平反冤假錯案時拯救出獄的!從此憂憤成疾,隻過了兩年多,胡耀邦就在1989年4月15 日告別人世了!

胡耀邦同誌之死同1976年1月周恩來逝世時一樣使全國人民都感到悲痛和不平。胡耀邦同誌為許多受迫害的革命者平反了,而他卻成了一個大冤案的受害者!因此引起了全國人民和全黨的憤怒與不平。北京市的人民特別是青年學生首先發難,在1989年4月16 日整隊去長安街遊行示威為胡耀邦鳴不平。星火燎原,不幾天功夫北京市居然有上萬人響應,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人上街遊行。全國各大城市無一例外也都是滿城的人群要求為胡耀邦平反。4月底我在大連時就看到滿街滿巷的遊行隊伍。我敢說,這是中國曆史上人數最多,曆時最久 一次全民大遊行。從4月15日到6月4日被彈壓為止,全國有上億的人上街遊行。遊行者的口號從悼念胡耀邦發展到“反貪汙、反官倒”!

鄙人不才,也被人民群眾的精神觸動了。唐朝名人韓愈有句名言:“不平則鳴”,魯迅也說:“一切蒙冤受屈者也都要發出呼喊”。胡耀邦同誌正是在“文革”後剛剛平反冤假錯案之後又蒙受冤屈激憤而亡,怎不叫人痛心疾首!加之當時的“官倒”腐敗之風已經吹遍全國,更激起人民的憤怒。所以這次大遊行就由悼念胡耀邦、為胡耀邦鳴不平進而發展到反腐敗、反“官倒”。這時我內心也激蕩著一股憤概的潛流,想要表達出來。於是機遇一到,我就像1976年1月去天安門獻花 悼念周恩來一樣,又一次上街鳴不平。不過這一次是悼念胡耀邦。

但是共產黨中央政治局中有些人對這個遍及全國的民眾大遊行采取了極端仇視的態度,認為這是“階級敵人”在幕後煽動和組織的全民大暴亂。他們一手控製的《人民日報》在4月下旬發表了一篇社論,把這個全國億萬人民悼念胡耀邦、反腐敗、反“官倒”的純粹自發的民主運動汙蔑成“動亂”。這篇社論發表後,的次日,北京市的遊行又高了一浪,長安街上人流激增,抗議《人民日報》對人民群眾的誣陷。由青年和學生發起的這場中國曆史上空前規模的和平遊行、大示威的群眾運動到了5月初,又吸收了許多工人、機關幹部和市民,並且得到了社會各界的熱心支持。共產黨的決策者這時不是到群眾中去引導、勸說,而是繼續與群眾對抗,使矛盾進一步激化。國務院總理李鵬竟然在5月20日簽署了一項“國務院命令”。宣布在首都“部分地區實施戒嚴”。因而在5月21日北京市又掀起了一個遊行大潮,抗議李鵬的戒嚴令。我本人也是受到李鵬這個戒嚴令的“刺激”而參加了群眾遊行。

1989年5月22日下午,我參加了遊行。

這天下午,我去中央電視台收發室取報刊和信件,走到中央電視台東大門,看到有七八十個青年、中年人在門前聚集,每人推著一輛自行車,手中持有三角形小紅旗,旗上寫著“悼念胡耀邦”和“反對官倒”的口號。這些幹部全都認識我,一見我走近大門,就有三兩個人走過來拉住我的手說:“謝部長,參加遊行吧!您不是曾為胡耀邦鳴不平嗎?那就和我們一起去遊行吧!”我本想以“年邁”為借口推辭了事,但他們說:“不妨事,我們攙扶著您好不好?”我又說:“你們都騎車,而我沒有車可怎麽去?”這時,一個年輕人拍拍他的自行車的行李架說:“先坐這上麵,我拉您去複興門,與部機關、中央台(廣播電台)、國際台聚齊,然後大家整隊向天安門前進。”

參不參加群眾遊行?我是經過一陣思忖的。

如果參加,我明知道是要冒巨大政治風險的,我在共產黨內五十年來經曆過大大小小的十來次政治運動,每一次都“幸免於難”,“躲”過來了,如今已經解甲歸田了,還稱什麽英雄呢?拉倒吧!安度晚年吧!

但是我又氣不過,不甘心。胡耀邦怎麽就敢冒風險給別人平反冤案,而且領導真理標準大討論?“士為知己者死”,我雖不是胡耀邦的知己,他也不一定記得我,但我敬佩他的無私無畏、光明磊落的高尚品德,應該為他鳴不平。再說,群眾遊行是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還有個要求就是反腐敗。而反腐敗又是共產黨生死攸關的大事,正應該借群眾之力來肅清日漸嚴重的貪汙行賄現象。

經過這一番思考,我決定參加群眾遊行。就坐在年輕人(我記不得此人的姓名了) 的自行車的行李架上,隨著百來人的隊伍由中央電視台出發向複興門外廣播大廈前進。到了廣播大廈  ,部機關、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和國際台等上千人的大隊就匯合在一起向天安門進發了。我的左右兩個青年播音員杜憲和張宏民攙扶著緩慢前進(我一直因骨質增生腿腳不方便)。

但是,我經常遊行是有條件的。那就是:隻能喊“反腐敗”、“反官倒”的口號,而不能喊“打倒”什麽人的口號。我認為那是“造反派”的無政府主義的表現,我們不能采用。我的條件立即就為廣播影視部參加遊行的群眾所接受,我方才走進了隊伍行列。果然,我們這支遊行隊伍由複興門出發到西單,都無人喊“打倒”某某的口號,隻喊“”紀念胡耀邦”、“反官倒”。到了西單,我的腿疼痛難忍,就退出遊行,叫了一輛TAXE,司機卻堅決拒收車費。我揪住他的口袋塞進十元錢,但他硬是拒收,並且說:“您老大爺腿疼還參加遊行,我怎好意思收錢?”

我參加遊行也是冒著挨打受傷的危險的。因為,早在5月19日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在總後勤部大禮堂召開了一次一千多人出席的高級幹部會,各部門司局長都參加了。會上由李鵬宣布要當機立斷調解放軍進城“采取斷然措施”,對付遊行和天安門靜坐請願的學生。這是清清楚楚地告訴大家:要動武了!但我當時認為,所謂“動武”,莫非如1976年4月5日天安門事件那樣,用棍棒和水龍頭把群眾驅散趕出天安門廣場罷啦。因為我絕不曾想到共產黨會向赤手空拳的青年學生和平民百姓開槍,共產黨自稱是人類曆史上最文明、最人道的革命政黨,是以人民利益為最高利益的人民公仆,怎麽會用槍炮射殺無辜群眾?因此參加遊行很可能挨打受傷,但絕不至於送命。

可是我錯了,我對共產黨領導人鄧小平、李鵬等人的殘忍性估計得太低了!

1989年6月3日晚,我和幾位老朋友孫振、宮策等照例在家玩麻將牌。到八、九點鍾,忽聽複興路上響起數聲槍聲。我們大家仍未警覺,認為是解放軍對空射擊嚇唬人們回家了事。可是緊接著就是機關槍、衝鋒槍快放、掃射,戰車轟隆而過,空中直升飛機往返呼嘯。於是大家收拾起麻將牌,到院子裏去觀察,議論起來。當時就有幾具屍體倒在軍事博物館和有色冶金設計院門前大道上。我們一家人悲痛萬分,涕淚滂沱捶胸頓足,這是共產黨人幹的嗎?連國民黨也還沒有如此屠殺平民呀!我們是不是在做噩夢!天昏地暗,風悲月黑,中華民族曆史上最大的慘案竟然為共產黨人的雙手製造出來了!作為一個有50多年黨齡的共產黨員,我感到羞愧萬分,抽泣悲哀!我當時就出現了“退黨”的念頭!

回到家中,很想寫幾句文字來表達自己的滿腔怒火和悲憤。但我不會寫詩,不懂平仄,對仗,不敢獻醜。可是,不寫幾句又怎能吃得下飯,睡得著覺?獻醜就獻醜吧,顧不得那麽多了:

                   悲歌

   一九四九鮮花獻,        一九八九鮮血濺。

   豈信燕京四十載,        能育刁民八百萬。

   昔聞西方審縱火,        今見東方誅暴亂。

   天若有情天亦睹,        人間亙古蒙奇冤。

 

一九八九·六·四。捶胸頓足悲痛之餘,信筆而揮,不懂平仄,隻算是悲歌一曲。

第二天清晨,新華社皇亭子宿舍就聽說新華社國際部張惠賢同誌的獨子,國際台俄語部的主任張汝寧,(他是6月4日淩晨下班在木樨地被“人民解放軍”的子彈擊中腹部)慘死(沒有立刻死,在醫院傷口感染數日而死,受盡摧殘)其母張惠賢同誌原是我的老部下。我們皇亭子宿舍對麵有色冶金設計院當天也抬回屍體,皇亭子宿舍還有一個三歲女孩的母親被子彈擊中肝髒······都是“解放軍”把他們徹底“解放”的。幾天之後,我和老伴去複興醫院看了一下,這個醫院存放自行車的棚子和另一間房子內橫著擺了幾十具屍體,有的竟是小孩和白發蒼蒼的老人。他們都是6月4日在複興門到木樨地附近路過或乘涼、看熱鬧時被衝鋒槍掃射喪命的。屍體雖然都用防腐劑處理過,但已縮小,腐臭難聞,慘不忍睹。

1989年6月4日,共產黨的實際掌權者鄧小平、李鵬等下令調動了30多萬“解放軍”用機槍、衝鋒槍、坦克、裝甲車等在北京屠殺了千多名大學生和北京平民。這些人都是赤手空拳的無辜老百姓。除了異族入侵者外,這是中國曆史上最大的屠城慘案!是共產黨當權者鄧小平、李鵬欠下的中華民族的一筆大血債!

共產黨的喉舌們——北京的報紙和電台都在6月4日有整版篇幅宣傳“北京6月4日發生了反革命暴亂”,“解放軍”像1949年那樣開進北京城,又一次“解放了北京城”!事情真是這樣嗎?北京市真的發生了暴亂嗎?李鵬簽署的“國務院令”有法律效力嗎?“解放軍”槍彈下喪命的人真是暴徒嗎?讓我們來看看曆史真相吧!

第一,什麽叫“暴亂”?打、砸、搶、燒、殺、強奸等才是暴亂。1989年 5和6月4日前的北京,並沒有發生此類惡性刑事犯罪事件。據5月26日新華社、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一起發表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報說,1989年5月25日前的北京與往年相比北京市的刑事犯罪案件顯著減少,火災也沒增加,交通事故也減少了。在學生4月15日開始遊行到6月4日並未有一家商店或銀行被搶劫,並未有一個機關被衝擊,也並未有一個人被打死,更無一個女人被強奸。請問:何暴之有?何亂之有?據《人民日報》5月25日報道:北京市民和學生十分注意維持社會穩定,遵守社會秩序。平時擁擠的公交車踩人腳時往往立即爭吵起來,可是這些日子隻說一聲“對不起”表示歉意就平息了爭吵,連小偷都“罷偷”了。

新華社5月23日報道“店鋪照常營業,市民生活大體正常”。中央電視台也報道:一位婦女對記者說:“作為首都公民,我們完全能夠維護好首都秩序”。一位售貨員也對中央電視台的記者說:“商品流通順暢,也沒有什麽人搶購”。上百萬人上街遊行,當然阻礙了市內交通,但學生們幫助交警指揮、疏通車輛,基本上保持了社會生活的運行。連李鵬總理5月18日在人民大會堂也對學生們說:“黨和政府從來沒有說你們是動亂!”可見當權者所說的“暴亂”純屬誣陷,是莫須有的罪名!連共產黨的官方文件從1990年起也不敢再使用“暴亂”和“動亂’等詞語,改為“政治風波”了。

直到今天在全國教育課本中也還是把1989年4~6月北京學生的愛國民主運動稱作“那場政治風波”。可是當時,當局卻是作為“反革命暴亂”與坦克、衝鋒槍彈壓的呀!北京市人民血灑古都血濺紫禁城呀!

第2, 李鵬總理5月20日簽發的在北京市區實施戒嚴的“國務院令”是否有法律效力?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我認為這是個十分重大的問題。

1·這項“國務院命令”沒有編號(見1989年5月21日《人民日報》第一版)。以往,李鵬簽署的所有“國務院命令”都有編號,可 唯獨5月20日這個極為重要的、人民共和國有史以來破天荒第一次宣布在首都戒嚴的“國務院命令”卻沒有編號。這是什麽緣故?請看同一天的《人民日報》第一版上刊登的北京市市長陳希同簽發的三項“北京市政府命令”吧,白底黑字在大標題下邊寫著“第一號”、“第二號”和“第三號”。而堂堂的中央政府——國務院的戒嚴令卻連個號碼都沒有,這難道不值得懷疑嗎?

2·在李鵬總理以往簽署的“國務院命令”標題下邊都有一行說明,:“此件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可是1989年5月20日的“國務院命令”上卻沒有這一行說明。按國務院的議事規則,國務院命令是必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才能發布執行的,否則就是假傳聖旨,非法的!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務院有權在部分地區宣布戒嚴”。但卻沒有說“國務院總理有權宣布戒嚴”。而李鵬在未經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情況下,私自以“國務院總理”身份簽發戒嚴令,乃是違憲行為。假如這項戒嚴令是經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你卻為何沒有編號、也沒有“經常務會議通過”的說明。

4·也許有人會狡辯說:“因為當時情況緊急,也可能是一時疏忽忘記編號了。”胡說八道!1989年5月20日既沒有爆發世界大戰,北京城也無槍聲,中南海更是毫發無損,幹嘛那麽緊張?,連中央政府如此重要的公報都不交辦公廳登記就交總理去簽署並向新聞界公布?國務院還有沒有個規章製度?

5·5月下旬北京市政府曾在北京市郊區順義等地組織一些群眾遊行示威,高呼口號反對市內學生和市民的遊行和靜坐示威。這真個是“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請問:國務院總理李鵬先生,為何國務院允許北京郊區群眾遊行而彈壓市區人民遊行?

上述曆曆在目的事實說明,李鵬1989年5月20日簽署的’國務院“戒嚴令”是違反憲法的,總有一天人民法庭是會審判這個共和國曆史上最大的屠夫,就是李鵬死後也將缺席審判他!

第3, 開槍彈壓的命令究竟是何人簽署的?10 年過去了,可是誰也不公開承擔這個責任。如上所述,戒嚴令是總理李鵬簽署,但這不等於開火令,當然,戒嚴就是使用武力。但也可能隻限於驅趕和衝散群眾而不包括開火。這“開火令”是另有人簽署的,否則軍隊是不會開火的,38軍的指揮官就拒絕開火。在5月19日總後勤部大禮堂高級幹部大會上(司局長以上幹部大會),李錫明(中共北京市委書記)血口噴人汙蔑北京學生是一幫反動暴徒,李鵬總理也殺氣騰騰地在會上宣布要堅決鎮壓暴亂。但國家主席楊尚昆卻在大會散會前特地即席發言,他向大會解釋說:“解放軍進城目的是保護電台、銀行、國家機關和公共設施。大家不要以為解放軍是對付廣大學生和市民群眾的(大意,據我的筆記本所記。)可見,他作為國家主席是不同意開槍彈壓的。至於李鵬,他最多隻能扮演這次大屠殺的幫凶和同謀犯,當然是頭號幫凶和頭號同謀犯。因為他在軍隊中無有任何職權,他調不動一兵一卒。因此開火令肯定不是他下達的,即使他下達此令軍方也不會執行。黨的總書記是趙紫陽,他帶頭反對戒嚴和調動軍隊,當然更不會去下令開火屠殺赤手空拳的學生和市民。

寫到這裏,我的“懷疑圈”就縮小到最低限度了。國家主席楊尚昆已經向一千多人的高幹大會宣布軍隊進城不會去“對付”學生,政府總理李鵬雖然殺氣騰騰調門最高,但他無權 調動和指揮軍隊。剩下的唯一嫌疑犯就隻有鄧小平一個人了。因為鄧小平當時是中共中央下屬的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是“解放軍”的總司令,隻有他一個人有權調動軍隊和下開火令。因此可以斷定:1989年6月3 日傍晚至6月4日淩晨北京大屠殺的元凶禍首就是鄧小平。而    在“平暴”之後接見戒嚴、平暴部隊軍以上幹部,勉勵殺人有功的人也是鄧小平。這就更加證明了下達括號裏的不是別人,隻能是鄧小平!

但是,在鄧小平1997年2月病死後共產黨中央的悼詞對鄧小平在“六·四”大屠殺中的作用卻輕描淡寫地說他“幫助”黨和政府平息了這場“政治風波”。此種“修辭”伎倆

與其說是意在降低鄧小平在“六·四”大屠殺中的“功勳”,不如說是企圖減少鄧小平的罪責。為了這個問題,請看:

第4, 按照共產黨最高決策層的權力劃分,軍權是由中央委員會下屬的“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所掌握的,什麽“總司令、“國防部長”等等都是軍委主席的助手。而“軍委主席”自1945年黨的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之後就由黨章規定“必須由黨中央委員會主席兼任”。可見,“軍委主席”就是黨中央主席。毛澤東1976年去世,華國鋒就擔任黨中央主席。此種權力過分集中的體製直到1979年中共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胡耀邦當選黨中央總書記後才有了改變,即黨主席製改總書記製,而且總書記不再兼軍委主席,分散權力以免獨裁專製和個人崇拜再生,再惹禍。1987年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上趙紫陽當選總書記後,也不兼任軍委主席,而由鄧小平擔任軍委主席,鄧小平死抓住軍權不放,握有至高無上的軍權。可見“六· 四”大屠殺正是鄧小平擔任軍委主席時下令開槍的。

第5, 如果上述分析和推斷沒有謬誤,那麽,鄧小平下令向和平遊行的人群開槍這件事、這種行為,就嚴重違反了中國共產黨中央的決策議事規則。自從1927年南昌起義中國共產黨手中有了“槍杆子”之後,在黨的最高決策層中,就有一條十分嚴格的規定:隻能黨指揮槍而不能槍指揮黨。毛澤東就經常強調這一條,這就是說,軍隊指揮員必須聽從黨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指揮。而1989年中央常委中並無鄧小平的名字,他隻是黨中央屬下的軍事委員會的主席。因此他必須服從政治局常委的命令,而當時常委中至少有半數人(趙紫陽、胡啟立、和喬石)是不同意槍殺無辜平民、學生的。其餘的政治局常委李鵬、姚依林同意鎮壓,但居於少數地位。按照黨章規定的“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政治局常委是不會通過鄧小平和李鵬的彈壓方案的。但鄧小平卻利用他掌握的軍權(軍委主席)和李鵬掌握的政權(國務院總理)繞過政治局常委,一個調兵遣將下令開槍彈壓,一個繞過國務院常委宣布戒嚴,就這樣在1989年6月3日傍晚至6月4日淩晨,深夜天黑,暗室虧心,揮起屠刀,釀成了近代史上中國最大的一次大血案。上千北京大學生和市民應聲倒地,血灑“人民共和國”的首都北京城。鄧小平、李鵬是這場大屠殺的最大的兩名頭頭!

李鵬違反者人民共和國憲法,濫用職權簽署戒嚴令。

鄧小平違反黨章,槍指揮黨,未經政治局常委多數通過就濫用職權調動三十萬大軍包圍北京城並下達開槍屠城命令!

這就是曆史的真實和真實的曆史!

“默寫的謊言掩蓋不住血寫的的事實”,魯迅先生當年痛斥北洋軍閥槍殺北京大學生的罪行時寫下的這兩句話正好是對1989年6月4日北京暗室虧心者的最有力的鞭笞。

為了欺騙人民和輿論,當局煞費苦心,挖空心思製造假象。但這些笨伯們隻能自欺而不能欺人。6月4日我冒著被槍擊的危險走出西郊羊坊店皇亭子新華社宿舍,在複興路上從公主墳到木樨地觀看了一個多小時。隻見大街兩旁彈痕累累,路上血跡斑斑。“解放軍”士兵在用水龍頭清洗路上的血跡。在從軍事博物館到木樨地橋這段約一公裏的大街上有大約十幾輛坦克和裝甲車被燒毀。這是一個精心策劃的笨拙的騙局,它企圖告訴目擊者:你看暴徒們多麽可惡,居然燒毀了十數輛坦克和裝甲車!可見“解放軍”開槍有理!但是這些陰謀家卻是“細中有粗”。不用細看,隻需掃一眼,就可看出破綻。那些坦克、裝甲車排列得整整齊齊,一條直線擺開,戰車與戰車間距離相等,車頭也一律向東,這簡直就是軍事檢閱時的列隊陣容,哪有絲毫戰地場景?我做過軍事記者,看到過不少戰場慘狀,但是從來不曾看到擺列得如此整齊劃一的被擊毀的戰車隊形。戰地上被擊打、燒壞的槍炮戰車等都是橫七豎八、翻滾狼藉、坑坑窪窪、東倒西歪,因為都是經過猛烈搏擊、廝殺、拚搏、燒殺才毀壞的,絕對不可能排列得整齊筆直一條線。十分明顯,這些戰車都是過時報廢的裝備,由“解放軍”戰士便衣進城自行燒毀卻汙蔑、栽贓陷害,說是“暴亂”者攻擊“解放軍”的罪行寫照。(編者:三十年後獲悉,在木樨地,一位圍觀市民被化妝為市民的便衣鼓動“誰有火兒,燒了坦克!”提供了打火機······後被作為暴徒第一批被槍斃!)

我想提請本文讀者注意:1989年6月4日之後,中國共產黨的最高級領導層——中央政治局常委,也感到“暴亂”這頂帽子很難扣到北京學生、工人(當時首鋼等廠的大批工人和學生一起上街遊行,北京各報均有報道)和市民頭上。因為他們拿不出任何“暴”和“亂”的事實。從1989年4月15日學生遊行開始悼念胡耀邦,到6月4日淩晨軍隊開槍掃射市民,這段時間北京市沒有打死一個人,沒有燒毀一間房,沒有搶過一家銀行,沒有衝擊過一個機關,也沒有搶劫過一家商店。隻是在6月4 日如淩晨軍隊開槍後“解放軍”同學生、工人、市民發生了打鬥、和暴力衝突,雙方互有傷亡。6月4日前北京市民生活平靜,工廠照樣開工,學生照樣上學,商場照樣營業,機關照樣辦公。隻是因為上街遊行隊伍太多使交通受到一些阻滯,但基本暢通,學生們幫助交警維護交通秩序。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北京城整齊有序,一切如常,甚至北京市公安局都承認四、五月份刑事犯罪案件有明顯下降。因此,“暴亂”和“動亂”的罪名純粹是誣陷。事後不久,大約在1990年中,中共中央最高層就悄悄地改口了:他們在各種場合和文件中,凡是談及“六·四慘案”時都改為“政治風波”了。這場“政治風波”可是腥風血雨的。

這是一個進步,但是何必偷偷摸摸,羞羞答答呢?俗話說:“好漢做事好漢當”,坦誠地、痛快地向人民揭開事實真相就能取信於民,遲早得得走這一步的,因為這是無法回避的問題。隻有這樣做,我們黨仍然不愧為“偉大、光榮、正確”的黨。

-- 

 

作者 原廣電部副部長 謝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