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要運用到你身上,你接受,認同嗎?夫妻關係,好聚好散,按貢獻分配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現代婚姻製度早就解讀的一清二楚了,非要犯罪,也是個人的選擇,沒有一個人能因為是伴侶就可以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權,後果當然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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