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黨組織嚴密與否也是看領導者的組織能力的。1940-1942 有的地方全毀,就是麻痹大意造成的。但是有些人和地下組織是
極端保密的,不但奪取政權之前,即便是完成使命之後,甚至在新中國之後,依然嚴格保密的。這些人和事,都依然是絕密級的!1986年春,我參觀過軍隊情報成就匯報展,對我和幾位入部不久的同事的能否參觀都嚴格審核。當然隻看了一些非常久遠的曆史部分,(估計其它部分也是)即便如此,我們對其它部門的一律看不到,即便那些展覽已是久遠的過去式。這很好理解,情報事件即便久遠,情報手段或渠道也依然存在,這些也是絕密級別,即便對內“解密”,也很忌諱被內部不相關的人了解那些曆史事件。文革期間,據說這一類的曝光,造成了在台灣的地下組織一些損失。還有,我的導師組組長,解放前就有化名,他80年代公開的身份也是他的一個化名(受美國情報部門和智庫邀請訪問多次美國)美國人隻了解他是對決策機構有影響的人物。直到1990,我還在DC見過他。在政法,公安,情報界,外交界的一些高級官員,正司,副部,正部的,有許多人至死(包括追悼會)都使用化名。這類老幹部,我們隻知道他現任職位,有特殊貢獻,但對他們的過去,來龍去脈一無所知。比如我的那位導師我隻知道他曾是西南聯大學生,留學歸國(抗戰時期)就在周恩來身邊工作(有幾張照片為證)。在美國也是一樣的,絕不允許透露CIA線人或工作人員的姓名,如果泄露,即便是國會議員,也要究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