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剛建國(五十年代初),縣以下

來源: 2026-02-27 11:36:5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的設置是區、鄉,這個機構應該(或極可能)是按中央政策設置的。當時我家鄉縣設11個區,下轄155個鄉。

1956年又按上級指示,撤區、並鄉,全縣設置36個大鄉。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全縣共有20個人民公社,下轄生產大隊。

80年代撤銷人民公社時,先是變成區(相當於原來的公社),下轄鄉(村)。

1986年撤區設鎮,全縣設置20個鎮和2個鎮級鄉,下轄317個管理區。

在曆史進程中,鄉級是農村機構組織中重要的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