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

來源: 2026-02-18 00:04:2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21元夥食費對一般人來說算很好的了。我當知青時(75年3月始)和大學前兩三年期間(78年3月始)夥食費記得是十多元(13至14、5元)。那時糧、油、肉都限量,即使有錢也加不了飯或肉。我經常都是遠沒到飯點就已經餓了鬼臉想買餅幹也要糧票哈哈大四好些,校園有私攤賣炒菜,有少量肉,不要票,有錢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