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政權機構(省、市、縣)都有兩部

來源: 2026-01-29 12:46:3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黨和政府。以縣為例,設有中共縣委會(簡稱縣委)和縣人民政府(簡稱縣政府)。(其它同級別機構是:人大,政協。另外,紀委的領導人也賦予同級別地位,即縣/處級)。省、市的機構也是如此。

雖然是同級別,但縣委高於(supervise)縣政府。就黨組織而言,縣委的是黨委,最高領導是黨委書記。縣政府的是黨組,最高領導是黨組書記。縣長兼縣政府黨組書記,也是縣黨委排第一位的副書記。縣政府裏的中共副縣長都是縣政府黨組成員,他們中也有兼任縣黨委常委或委員的。

至於縣委書記的產生,按黨章,理論上是由同級黨代表大會(一般是五年一屆)選舉產生,並經上級黨組織批準。但是,黨章裏也規定,在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上級黨組織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或者指派下級黨組織的負責人(即任命)。就我所知,過去幾十年,我家鄉縣委書記的變動全部都是由上級黨委任免,沒有一次是由縣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被任命的縣委書記有些沒有等到下屆黨代表的舉行就離任了(調任別處,或因犯錯誤被撤),有些擔任到下屆黨代會召開而繼任。

至於縣長的變動也是類似:當縣長調任別處或因犯錯誤被撤後,上級會指派新的繼任人。但和縣委書記的繼任有一點不同:這個繼任人的黨職(縣委副書記)是正式的,但是他的縣長職務是"代縣長",等下一次人大會議批準後轉正。

總之,上級有權任免下級黨組織負責人。而無論在哪一級政權機構,黨高於一切。這保證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對一切的絕對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