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這事,沒有40年的高壓反貪,是不可能治理成功的。更不用說現在的官本位製度,本身就是貪汙的溫床

來源: 2026-01-27 00:26:4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一個人,一踏入社會,就會有與貪汙的事

開始可能是送,這才有了權

有了權,這才可以收

有收有送到了一定的高層

這才到了隻收不送的狀態

鄧趙胡時代的貪汙高發(毛時代貪汙也很多,隻是大家都太窮,底層的老百姓不了解而已)

江胡明知貪汙嚴重,但不敢治理。那時的官二代紅二代很猖獗

習上台的一個原因是他本身就是官二代紅二代,敢動官二代紅二代

人一旦貪了,即使不敢再貪了,也根本沒法收手。即使本人想收手,別人也不會容許他收手,隻能一直貪下去

我一個親戚是做煙酒生意的,少不得送禮,拿到煙酒的牌照

照顧她生意的一個人後來不敢貪了,不再接收她的禮物

我的這個親戚,直接就到這個人的府上,將禮物給了他。這個人怕我的這個親戚將他以前的事抖出來,隻好繼續收了

一個人從踏入社會到高層,至少30-40年。人不死,隻能繼續貪,不管是否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