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遠新下令割喉管的不止張誌新

來源: 2026-01-26 14:45:4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作家周秋鵬撰文《盯住那個割破張誌新喉管的人》指出,張誌新冤案在當時是逐步展露的,一些極其殘忍的法西斯細節,也是逐步由含糊到明確,慢慢披露的。張誌新並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  

在 1979 年 6 月 5 日《光明日報》發表的《一份血寫的報告》中,關於這一情節是 這樣寫的:“第二天臨刑前,張誌新被秘密帶到監獄管理人員的一個辦公室。接著來了幾個人,把她按倒在地,慘無人道地剝奪了她用語言表達真理的權利。”

一個多月之後,《光明日報》發表的一篇報道《走向永生的足跡》中,就直言不諱了:“ 1975 年 4 月 4 日,槍殺她之前,她被按在地上割氣管。她呼喊掙紮,她痛苦至極,咬斷了自己的舌頭。”  

又過了一個月,《光明日報》發表的一篇報道《她是名副其實的強者》中,又增加了控訴法西斯暴行的內容:在被割氣管時“張誌新劇痛難忍,奮力呼喊,很快,就喊不出聲音來了。這時,一個女管教員,聽著,慘不忍聞,看著,慘不忍睹,慘叫一聲,昏厥在地,隨即被拖了出去。  

到了 1998 年,距離張誌新被槍殺 23 年之後,《光明日報》記者陳禹山終於了說出更多的真相。  

原來張誌新並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當年陳禹山在采訪時發現,對行刑犯人割喉管這個超越法西斯的“創舉”,是遼寧公安局的一個法醫根據當時遼寧當權人物的意旨而提出的。有許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聲呼冤,就是要學革命烈士呼口號,有的“反革命犯”還高呼“毛主席萬歲”,這被認為影響極壞,割喉管被設想出來。其時主持遼寧黨政軍全麵工作的毛遠新(毛澤東侄子)等當權人物同意了這一“扞衛毛澤東思想”的創造性的“新生事物”。

第一個“享受”割喉管“待遇”的,是沈陽皇姑區克儉小學青年教師賈承厚,因為曾給校長提過意見,被校長串通學生誣告他強奸女學生,判處死刑。賈始終不服,大呼有冤,於是被割斷喉管後再槍決,死時隻有 20 來歲。死後其家屬在獄中拿回他的遺物,發現被子中縫有一張伸冤狀,詳細敘述了冤案經過與伸冤理由,”三中全會“後終於昭雪平反。  

張誌新開始和其他犯人合關在可以有地鋪睡覺的普通牢房裏,後來因為堅決不認罪,堅持認為不僅林彪、“四人幫”有罪,而且“毛主席也犯了左的錯誤”,於是在毛遠新主持的遼寧省革委常委會上,由無期徒刑改為死刑。毛遠新說:判了無期徒刑還這樣囂張,殺!於是張誌新被改押在隻能一人坐的“小號”裏。經過多日的“小號”折磨,張終被逼瘋:用窩窩頭沾著月經血吃,在床上大小便。獄警上報此情,上麵的回答是:裝瘋賣傻!  

采訪回來後,陳禹山等記者寫出了《一份血寫的報告》。文章發表後,許多讀者打電話追問:“把她按倒在地,慘無人道地剝奪了她用語言表達真理的權利”到底是什麽意思。陳禹山和編輯部幹事吳力田無法搪塞,隻好如實告訴讀者,是指割斷了喉管。一位讀者聽後,在電話裏哽噎說:“魯迅先生的《紀念劉和珍君》一文在談到被害的劉和珍君的一位戰友時寫道,這不但是殺害,簡直是虐殺,因為身體上還有棍棒傷痕。當年有棍棒的傷痕而被槍殺的叫虐殺,而今我們割斷氣管再去處決,這叫什麽殺?假如魯迅活著,他會含蓄掉嗎?他會怎麽寫?”  

一聲聲義正辭嚴的追問,終於使陳禹山在以後的文章裏明確說明了幾個大漢,把張誌新按倒在地,在頸背墊上一塊磚頭,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斷喉管的細節,由此引起了讀者怒不可遏的“娘殺孩子”討論,引出了“誰之罪”的全民“天問”:割喉管人是無罪的,押打張誌新的人是無罪的,公安局、法院、省委宣傳部那些揭發張誌新的人都是無罪的……因為在當時那種專政政治下,誰都是在執行上級指示、“中央精神”,執行“毛主席革命路線”……那麽到底誰有罪呢?張案報道討論在 3 個月後奉命停止,據信與此有關。  

---毛遠新下令割喉管的不止張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