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盛:目擊槍斃巫炳源、王永增

來源: 2025-10-03 06:50:2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968年4月5日,清明節。這一天我拍攝了一組槍斃七男一女的照片。有兩個人是重要的“政治犯”——“反革命集團主犯”巫炳源、王永增。 

巫炳源、王永增當時是哈爾濱電表儀器廠的技術員(相當於現在的工程師),他們都受過高等教育,1968年1月1日他們在街頭散發張貼 一張傳單,這是一種用臘紙刻鋼版油印的16開小報,報名為《向北方》,這被黑龍江省和哈爾濱市革命委員會解釋為 “一心向著北方的蘇修“。

當年的黨報一律在報眼位置上印“毛主席語錄”,他們倆油印的小報也照此辦理,在這張《向北方》小報的報眼上印了“毛主席語錄”,是一段文革中人人都能熟背下來的“最高指示”:“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光,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但是,他們在這段語錄下邊又加上了兩句話:“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不允許任何人篡改和代替。”這被解釋為是“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此事件被定為全省重大的“6811反革命案件”,發動群眾限期破案。很快便破獲。當時就有人私下議論,千錯萬錯就錯在這兩個人因有文化而太有思想了,太憂國憂民了,否則也想不出後邊那兩句話。 

這兩個人的罪名是“反革命集團主犯”。其實,這張小報從刻鋼版到油印,再到街頭散發張貼,隻有他們兩個人,不存在任何從犯,而這兩個人就被定為“反革命集團”,都是“主犯”,全判死刑。在宣判大會上,當巫炳源聽到“判決死刑,立即執行”時,他仰天長歎,大喊一聲:“這個世道太黑暗了!“隨之便緊緊地閉上了眼睛,在宣判大會後的遊街示眾,直到押解到刑場槍斃時,他至死都沒有再睜開眼睛。他作為一個知識分子,采用閉眼赴死的方式作最後的抗爭,以此表示不管是睜著眼還是閉著眼“這個世道”都是黑暗的。 這8個人的脖子上掛著大牌子押到卡車上,經過市區長時間的遊街示眾以後,開赴哈爾濱西北郊外黃山火葬場相距不遠的一片空地上,他們一字排開,雙手被反捆,並被強迫跪下,然後由8名軍人持槍站在十餘米的距離,從腦後被開槍把他們打死。當行刑者退下之後,幾個負責執法檢驗的人立即上前,扯著遭槍擊而東倒西歪的屍體的雙腳向後拉,擺成整齊的一排,再一一檢查每個犯人是否一槍斃命……

從頭到尾完整拍攝了幾十張遊街示眾及行刑槍決的連續性畫麵,還忍著槍斃後腦漿崩裂的濃烈血腥氣味,近距離拍了剛剛失去鮮活生命的屍體特寫。由於當時我使用的“萊卡M3″相機上隻有35毫米的一支廣角鏡頭,必須靠得很近很近,因此能聞到剌鼻的血腥味和腦漿的氣味。 

當天,我從刑場回到報社沒敢馬上衝洗膠卷,生怕同事們看到這些底片,他們當中有的人每次看到我拍那些屬於“給文化大革命抹黑”的“沒有用的照片”,就會背地裏向主管攝影組的總編室副主任“打小報告”:“李振盛又去拍沒有用的照片,浪費公家的膠卷。”領導則會找我談話作批評。這次我是在他們都下班回家了,晚間一個人鑽進暗房裏去衝膠卷,趕緊把濕漉漉的膠片放進烘幹箱裏用電風扇吹幹,收起來藏到我用的資料櫃在抽匣最後邊特製的暗層裏保存起來。 

原先,我很願吃報社食堂的一種東北地方菜——“血豆腐”,自從這次刑場經曆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每當看到食堂裏的“血豆腐”,就感到想嘔吐,因為這種血豆腐是紅色,而且是膠狀的,一看就會產生聯想。 

後來,每當我在暗室裏昏暗的紅燈下放大這些被打死的人的照片時,總是默默地對他們說:“如果你們變成鬼魂的話,請不要來找我。我隻是想要幫助你們,我拍這些照片是在記錄曆史,我要讓人們知道,你們是被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