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費"的規定應該是在

來源: 2025-09-10 17:08:2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8964之前就有的。

我弟弟是88年辦來美留學的。他也是來讀博士,有資助(RA)。但是因為服務年限不夠(他是78年考進清華,83年本科畢業考上本係研究生,86年研究生畢業,分回到廣州,在理工大學任教隻兩年),受到幾樣約束限製:不能走一般人的自費留學,而是要納入"公派"(但錢還是自己解決,即"自費公派")。不能申請F-1簽證,必須是J-1。護照也不是普通因私護照(由公安局核發),而是公務護照(由外事辦發)。學成後必須回國服務,若不回來,我家要賠償給國家"培養費"。聽我父親說,這"培養費"是按從本科算起的。這樣的話,應該是8年,本科5年,研究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