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代的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就我所知,有一個重要的不同之處:國營企業有國家財政預算
支撐,而集體企業基本上是自己維生的。
國營企業即使不贏利甚至虧損,也可以去一直運營下去,其員工的工資、勞保福利等,依然按規定保障。
集體企業一般來說是自負贏虧的,搞不好就無法生存。在這樣的情況下,能人受尊重,多勞多得,至於他的階級成分是啥,不是什麽重要的。
支撐,而集體企業基本上是自己維生的。
國營企業即使不贏利甚至虧損,也可以去一直運營下去,其員工的工資、勞保福利等,依然按規定保障。
集體企業一般來說是自負贏虧的,搞不好就無法生存。在這樣的情況下,能人受尊重,多勞多得,至於他的階級成分是啥,不是什麽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