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來談談我家鄉所屬的"地區"機構的變遷
文革前,我家鄉所屬的行政區域稱為XX專區,其行政機構名稱為XX專署(專員公署),負責人是專員;但其黨的機構卻不是叫中共XX專區委員會,而是叫中共XX地區委員會,負責人為地委書記。
1966年文革開始,到年底時,各縣委、縣人委(即原縣人民政府,自從五十年代末改稱縣人民委員會,但負責人仍叫縣長)全都癱瘓,地委和專署也是,處於實際上的無政府狀態。
1967年2月,解放軍奉上級(毛?)指示,對本地區執行"三支兩軍"(支左,支工,支農,軍事管製,軍事訓練)。其中極重要的是,在各縣市成立軍管會, 和地區軍管會。1967年3月,地區軍管會發布成立後的第一號公告,宣布在全地區實行軍管,軍管會是全地區最高臨時機構,對全區實行統一領導。
1968年1月,成立XX專區革命委員會(在此前後,轄下各縣也相繼成立了革命委員會)。此後,革委會為正式權力機構。負責人為革委會主任。
1970年10月,專區革命委員會改稱為XX地區革命委員會(從此之後,"專區"成為曆史)。地區革委會設立黨的核心小組,負責人由革委會主任兼任。
1971年1月,召開文革後第一次中共XX地區代表大會,產生文革後第一屆中共XX地區委員會,地委書記由革委會主任兼任。
之後到1979年,按上級統一部署,地區行政機構改為XX地區行政公署(簡稱地區行署),負責人為專員。"革委會"成為曆史。並且,按"黨政分開"的原則,地委書記不再兼任行政機構負責人(專員)。
1988年,按上級指示,撤銷地區,變成4個地級市, 分轄原地區轄下的10縣1市(縣級市)。並且,原來的地區軍分區也變成了4個市軍分區(均為正師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