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結束後,在1979年,我家鄉地區按中央統一部置,進行

來源: 2025-08-24 17:48:1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黨政機關的機構改革。改革後,黨委機構名稱仍為中共XX地區委員會,為中共廣東省委派出機構;政權機構名稱為XX地區行政公署,為廣東省政府派出機構,負責人為專員。地區革委會成為曆史。並且,地委書記和地區行署專員分別由兩人擔任。(以前是地委書記兼任地區革委會主任)。這基本上是恢複到文革前的機構。

地區轄下各縣、市(縣級市)也隨即進行機構改革,黨委機構名稱仍為中共XX縣/市委員會,政權機構名稱為XX縣/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為縣長/市長,並且縣/市委書記和縣/市長不再是由一人兼任。

再後來,地區撤銷,設立三個地級市,原地區轄下10縣1市分成三個部分,分屬這三個地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