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卡爾 馬克思——人類一切社會活動都是受利益驅動的,來推論“漢奸”——秦檜的動機。
毫無疑問,秦檜是所有華人公認的漢奸!史載:秦檜居相位十九年,權傾天下,如真是金朝的間諜、為敵國牟利?那麽(如)金滅宋後,能讓他當宰相?那麽他的利益在哪兒?不反對金人釋放秦檜南歸時,曾讓他當內奸的說法。但無論是立場、還是想法都會隨自身年齡、境遇的變化而改變的。秦檜回宋時,大概他自己也不曾料到會居“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位置。秦檜反對“北伐”,未必不是為宋著想?事實是:後來宋的幾次“北伐”,無不以失敗告終。
所以確定“漢奸”,大都是以結(後)果來定,不問初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