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研究生一般為三年,畢業後授予副博士學位,可任副教授一級的職務。蘇聯的副博士相當於西方的博士。

來源: 2025-07-03 13:42:4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副博士學位烏克蘭語、俄語:Кандидат наук白俄羅斯語Кандыдат навук;拉丁化:Kandidat Nauk;英語:Candidate of Sciences),在前蘇聯、今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哈薩克北朝鮮等俄式學製歐亞國家是一種授予研究生的學位,級別高於碩士學位,低於俄式學製的全博士學位。在取得副博士學位後,研究生才能夠修讀全博士。

要修讀副博士必須先完成4年的大學本科專業教育和2年的碩士研究生專業教育(或者是直接完成5年的大學專業教育獲得俄式學製的專家學位),再經過數年研究生階段的學習(一般為3年),通過專業、外語、哲學(含文史等各門社會科學)的資格考試,最終提出論文,並通過口頭答辯,才能得到學位。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國際教育統計中,把副博士學位等同於PhD[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1990年10月《國家教委、人事部關於獲得蘇聯、東歐國家副博士學位人員回國後待遇的通知》:“獲得蘇聯及東歐國家副博士學位人員回國工作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條件,與國內獲得博士學位人員相同”,也就是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副博士學位(俄製)學位被認定相當國內大學或歐美日各國大學授予的博士學位。

中華民國教育部2000年12月7日台(89)審字第89155812號函示:“大學畢業後修業3年,或碩士畢業後修業2年,取得俄國Kandidat Nauk學位文憑者,可直接采認等同我國博士學位送審助理教授資格。”,也就是說:在台灣,這個學位視同歐美日各國和台灣本土大學所授的博士學位。

新西蘭政府規定,副博士學位獲得者申請移民新西蘭的列入最高的第10級(Level 10, a.k.a. Doctors Level)[2]

曆史

1934年1月13日,蘇聯人民委員會正式決定開始實施副博士學位。到1971年,已經授予了249,200名副博士。

1953年,捷克斯洛伐克開始實施副博士學位。天鵝絨分離後,捷克斯洛伐克分別於1998年、1996年廢除了副博士學位。

副博士學位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