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的美國(6):房主委員會
我知道的美國(6):房主委員會
蔣聞銘
這一篇要講的,是美國的政府公權力的具體運作。以小見大,拿這個雞毛蒜皮的房主委員會做例子。
一片居民住宅,建的時候,要到市鎮的相關部門交圖紙,這個規矩,那個要求,例行公事,都批準了,造房子。 房子造好了賣出去,建房子的人拿錢走路,沒他什麽事了。
但是小區有路,有花園,物業要有人維護。小區的外觀,需要整齊劃一。 如果住戶們你把門漆成紅的,我把窗弄成黃的,你把車停在門口,他把車停在路邊,可不就亂了。怎麽辦? 房主們開會, 選幾個人出來,組成一個房主委員會,這個委員會,第一件事,就是做預算,建議收多少會費。 大家通過有了錢,找律師寫一個章程,全體房主投票通過,簽字畫押。不管是誰,以後隻要買了這裏的房子,就得簽字畫押交會費,守這個章程。 對小區的房主們,這就又多了一堆法律規矩。
這個房主委員會,管的事真不少。雇個人,每過十天半個月在小區裏轉悠,你們家車停的不是地方,垃圾桶沒在指定的位置上,院裏的雜草沒按時除,窗簾上有個洞要換新的,等等等等,立馬給你寫信,要你改正。不改就罰款,不交罰款,給你開更大的罰單,再不交,你就官司上門了。
房主委員會擁有的,也是公權力。隻要有權,就有人願意做。什麽樣的權呢? 比如在小區裏整天轉悠的那位,是拿工資的,雇誰,這個委員會說了算。小區路邊的樹雇誰來修剪,也是他們決定。委員們不是專職,做事有些補貼而已。 這些權力,也都要製衡,辦法是事無大小,開會決定。小事委員會投票多數決,大事全體房主開會決定。什麽事大,什麽事小,章程裏,厚厚的一本,一條一條都列在那兒。全體房主,一般一年開一次會,委員們也是每年一選。
美國有無數財政獨立,互不統屬,沒有上級機構的公權力。比如這個房主委員會,就沒有上級,它擁有的公權力,雖然雞毛蒜皮,但在財政和人事上完全獨立,是小區全體房主賦予的權力。 以小見大, 美國大大小小的地方政府,從市鎮到郡到州,擁有的,都是類似的財政和人事上完全獨立的公權力。各級政府的財政,都靠稅收支持。聯邦政府收的,是聯邦稅,支持聯邦政府,州政府收的,是州稅。房產稅也歸州政府,與聯邦政府無關。市政府的財政,一般靠你買東西時交的Sales Tax維持。真正的是各收各的稅,各做各的事。什麽事歸誰管,一本一本的規矩,都寫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