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圖的通種論,有意識地在一對對相對立的哲學範疇(如一和多,動和靜)中,尋找它們相互轉化,或是在第三者之間統一的可能性。這樣一來,對立就在第三者中達到統一。 如此實際上是通過一種對立統一的方式,把相互對立的概念聯係在一塊。這就是現代辯證法的內涵。
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就是:
以上信息來自某位哲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