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初期,美國不願捲入中日戰爭;1937年9月14日,美國總統羅斯福宣布禁向中日兩國運送軍火[130]。直到戰爭進行17個月,即1938年12月,中國方行到美國1,500萬美元借款,以桐油抵償[14]:669。外交人員幾經努力,1942之前美國對華提供1.7億美元貸款[130]。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美國開始全力援華,1942年向中國提供5億美元無償援助,並根據《租借法案》向對華租借大量軍事物資,包括「駝峰空運」[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