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極端利己的行為不利於自己,其實協作也是一種能持續的自私行為,隻要獎懲、契約,選擇等規則能持續下去,就能對大家都有利
來源:
pichawxc
於
2024-10-13 10:05:21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